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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士英文解釋翻譯、法學士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bachelor of laws

分詞翻譯:

法的英語翻譯:

dharma; divisor; follow; law; standard
【醫】 method
【經】 law

學士的英語翻譯:

bachelor; scholar
【法】 bachelor

專業解析

法學士(Bachelor of Laws)術語解析

一、核心定義

法學士(簡稱LL.B.)是授予完成本科階段法學專業學習者的學士學位,源自拉丁語“Legum Baccalaureus”(Legum 為 Lex“法律”的複數屬格)。該學位聚焦法律體系、法學理論與實務技能培養,是從事法律職業的基礎學術資格。

二、中外制度對比

  1. 中國大陸

    • 教育部《學位條例》規定,完成四年制法學本科教育并通過論文答辯者,授予法學學士學位(Bachelor of Laws)。課程涵蓋憲法、民法、刑法等核心法律領域,強調理論與實踐結合。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

  2. 英美法系地區

    • 英國、香港等地:LL.B. 為傳統法律執業資格基礎學位(如香港大學LL.B.課程需修讀普通法、衡平法等)。
    • 美國:自20世紀後逐步以Juris Doctor(J.D.) 取代LL.B.作為法律職業入門學位,但二者學曆層級等效。

      來源: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曆評審局(HKCAAVQ)資曆架構手冊

三、職業發展路徑

四、術語辨析

五、權威參考來源

  1. 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學位授予信息年報标準》
  2. 香港大學法學院官網學位課程說明
  3. 美國律師協會(ABA)法學教育認證标準

(注:因平台限制未添加外鍊,建議通過教育部官網、香港大學法學院或ABA機構檢索詳細文件。)

網絡擴展解釋

關于“法學士”的含義,需結合現代教育體系和曆史背景分情況解釋:

一、現代教育體系中的法學士

  1. 中國定義
    法學學士(Bachelor of Laws)是中國本科階段授予的學術學位,學生需完成法學專業課程并通過《學位條例》考核,由高校頒發。屬于13個基礎學位之一,與文學、工學等并列。

  2. 美國體系差異
    美國法學教育需先完成四年本科,再攻讀三年法學院,獲Juris Doctor(J.D.)學位。其前身為L.L.B.(法學士),雖名稱含“博士”,但實際是職業導向的進階學位,非傳統博士學位。更高階的法學學位包括L.L.M.(法學碩士)和J.S.D.(法學博士)。

二、古代中國的“法學士”
并非具體官職,而是指接受過法律教育的人。他們可能通過考試或推薦擔任司法、監察類職務,或在商業、政治領域發揮作用。

總結注意
現代法學士以國家教育體系為準,中國為本科,美國J.D.為職業學位;古代則側重知識背景而非官職。若需各國具體學位對比或課程信息,可進一步查閱教育部門文件。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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