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recursive grammar
【計】 recursion; recurssion
grammar
遞歸文法(Recursive Grammar)是形式語言理論中的核心概念,指一種允許規則自我調用的語法結構體系。其定義可表述為:若文法G的某個非終結符能推導出包含自身的符號串,則稱該文法為遞歸文法。例如,規則$A to αAβ$(其中α、β為符號序列)即構成直接左遞歸和右遞歸的典型範式。
從計算語言學視角,遞歸文法具有以下特性:
數學表達可定義為四元組: $$ G=(V_n,V_t,P,S) $$ 其中$V_n$為非終結符集合,$V_t$為終結符集合,P為形如$A to α$的産生式規則集,S為起始符號。當存在$α in (V_n cup V_t)^*$且含原始非終結符時,構成遞歸推導鍊。
該理論在編譯原理(《Compilers: Principles, Techniques, and Tools》2.4章)、自然語言處理(Joshi A., 1985樹鄰接文法)等領域具有重要應用價值。實際案例包括編程語言中的表達式解析:
<expression> → <expression> + <term>
| <term>
此類文法允許表達式無限擴展,滿足計算機語言的遞歸需求。
遞歸文法是形式語言理論中的一個重要概念,主要用于描述語法規則中可以包含自身結構的特性。以下是詳細解釋:
遞歸文法指在形式文法中,至少存在一個非終結符(語法變量)能夠通過産生式規則直接或間接地推導出包含自身的結構。這種遞歸特性使得文法可以描述無限長度的字符串或嵌套結構。
遞歸文法能夠:
以算術表達式文法為例:
E → E + T | T
T → T * F | F
F → ( E ) | num
這裡非終結符E(表達式)、T(項)通過直接遞歸支持連續的加減乘除運算。
遞歸文法通過自我調用的規則擴展了文法的表達能力,是描述複雜語法(如編程語言)的基礎。其核心價值在于用有限規則定義無限語言,但實際應用中需注意遞歸類型對解析算法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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