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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繼承英文解釋翻譯、代位繼承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succession by subrogation

分詞翻譯:

代位的英語翻譯:

【法】 subro; surrogate

繼承的英語翻譯:

carry on; accede; come into; come to; inherit; succeed
【經】 hereditament; inherit

專業解析

代位繼承(Inheritance by Subrogation)是指當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由該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替其繼承被繼承人遺産的法定繼承制度。這一概念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中明确規定,旨在保障繼承鍊條的延續性。

從法律要件分析,代位繼承需滿足三個條件:

  1. 被代位人必須為被繼承人的子女且先于被繼承人死亡
  2. 代位繼承人僅限于被代位人的直系晚輩血親(如孫子女、外孫子女)
  3. 代位繼承僅適用于法定繼承範疇,遺囑繼承不適用代位規則。

相較于普通繼承,代位繼承具有特殊限制:代位繼承人無論人數多少,隻能繼承被代位人應得的遺産份額。例如,若被繼承人留有100萬元遺産,其子(被代位人)已故,孫子女三人作為代位繼承人,隻能共同繼承其父應得的法定份額(如與其他繼承人按法定比例分配)。

該制度與轉繼承(Successive Inheritance)存在本質區别:代位繼承涉及繼承權轉移,而轉繼承是遺産分割前的二次繼承。英美法系中對應概念為"Representation",但適用條件更為寬泛,可延伸至旁系血親。

權威法律依據可參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官網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原文鍊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06/75ba6483b8344591ab079b36d78d4d5f.shtml],具體條款詳見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司法實踐案例可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檢索相關判例[官網:https://wenshu.court.gov.cn]。

網絡擴展解釋

代位繼承是法定繼承中的特殊制度,指當被繼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由其晚輩直系血親代替繼承相應遺産份額的法律行為。以下是詳細解析:

一、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1. 子女代位: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死亡時,由其子女(即被繼承人的孫輩)代位繼承
  2. 兄弟姐妹代位: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死亡時,由其子女(即被繼承人的侄子女、外甥子女)代位繼承
  3. 繼承份額限制:代位人隻能繼承被代位人原本有權獲得的遺産份額

二、適用條件

  1. 時間要件:被代位人(子女/兄弟姐妹)必須先于被繼承人死亡
  2. 主體要件:
    • 代位人需為被代位人的直系晚輩血親(包括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等,不受輩分限制)
    • 包含養子女、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及其後代
  3. 繼承權存續:被代位人生前未喪失繼承權

三、主要特征

  1. 繼承方式特定:僅適用于法定繼承,不適用遺囑繼承
  2. 份額限制:代位人僅能繼承被代位人的應得份額,多人代位則均分該份額
  3. 特殊優待:若代位人缺乏勞動能力或盡過主要贍養義務,可多分遺産

四、典型案例

例如:甲(祖父)去世時,其子乙已先死亡,則乙的子女丙可代位繼承本應由乙繼承的遺産份額。若甲無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丙可繼承全部遺産。

五、與轉繼承的區别

代位繼承發生在繼承開始前,而轉繼承是繼承人在遺産分割前死亡,由其法定繼承人直接繼承其應得份額。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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