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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英文解釋翻譯、打官司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engage in a lawsuit; go to court
【法】 engage in a lawsuit; go to law

相關詞條:

1.Sue  2.beatsuit  

例句:

  1. 我必須承認我很不願意同他打官司
    I must admit I am rather unwilling to go to law against him.
  2. 海倫終于與她那個托病開小差的丈夫打官司要求離婚,不過我覺得,她這樣做更多的是悲哀而不是憤恨。
    Helen has finally sued her malingering husband for divorce, but I think she did it more in sorrow than in anger.
  3. 除非馬上還清欠款,否則我和你打官司
    I'll take you to court unless you pay up immediately.

分詞翻譯:

打的英語翻譯:

beat; hit; strike; smack; smite; spank; thrash; wipe; dozen
【機】 tie

官司的英語翻譯:

lawsuit

專業解析

"打官司"的漢英詞典釋義與詳解

"打官司"是一個中文口語化表達,指當事人因民事、刑事或行政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裁決或解決争議的整個過程。其核心含義是進行訴訟活動。

一、 核心英文對應詞:

二、 詳細釋義與場景:

  1. 行為本質: "打官司"指當事人(原告和被告)在法院的主持下,依照法定程式,通過起訴、應訴、舉證、辯論、上訴等環節,解決彼此間權利義務争議或追究法律責任的活動。其英文核心在于participating in the judicial process to resolve a legal conflict。
  2. 類型區分:
    • 民事官司 (Civil lawsuit/litigation): 解決平等主體間的財産、人身關系糾紛(如合同、侵權、婚姻家庭)。常用to file a civil lawsuit / to sue for damages (e.g., breach of contract)。
    • 刑事官司 (Criminal lawsuit/prosecution): 國家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訴訟。當事人角度常用to face criminal charges / to be prosecuted,檢察院角度是to prosecute (someone)。
    • 行政官司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公民/組織不服行政行為起訴行政機關。常用to bring an administrative lawsuit / to sue an administrative agency。
  3. 過程強調: "打"字突出了訴訟過程的對抗性、持續性和耗費精力財力的特點。英文表達常隱含此意,如to be involved in a (protracted) legal battle/dispute。

三、 關鍵要點

權威參考來源:

  1.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 對"官司"及"打官司"的釋義基礎。
  2. 元照英美法詞典 - 對"lawsuit", "litigation", "sue"等術語的精準法律定義和用法。
  3. Black's Law Dictionary (線上版或權威印刷版) - 國際公認的權威法律術語詞典,提供"litigation"等詞的詳細解釋。

網絡擴展解釋

“打官司”是民間對訴訟活動的通俗稱呼,指當事人通過法律程式解決糾紛或争議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打官司”即法律術語中的“訴訟”,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及當事人等依照法律程式,為解決刑事責任、權利義務糾紛等進行的活動。其核心特征為:

  1. 法院主導:必須由司法機關(尤其是法院)主持,其他機構(如調解組織)的調解不屬于訴訟。
  2. 多方參與:包括原告、被告、司法機關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如律師、證人等)。

二、主要類型

根據案件性質,可分為三類:

  1. 民事訴訟(民告民):解決平等主體間的糾紛,如合同糾紛、婚姻家庭矛盾等。
  2. 行政訴訟(民告官):公民/組織對政府行政行為有異議時提起訴訟,例如對行政處罰不服。
  3. 刑事訴訟(官告民):針對涉嫌犯罪的行為,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法院裁決刑事責任。

三、舉證責任規則

在訴訟中,舉證責任分配有特殊規定:

四、社會意義

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争議,具有權威性和強制性,能有效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例如,行政訴訟可審查政府行為合法性,防止公權力濫用。

“打官司”的本質是法律化的糾紛解決機制,強調程式正義與實體權益保護。對于普通民衆,了解訴訟類型及規則有助于更理性地運用法律武器。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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