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ntractor unit
contract; job
【化】 undertake
【經】 by contract; contract
monad; unit
【計】 units
【化】 unit
【醫】 U.; unit
【經】 unit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承包單位"(chéngbāo dānwèi)指依據合同約定承接特定項目或服務的主體,其核心含義與法律屬性如下:
中文定義
指通過籤訂承包合同,承擔某項工程、服務或經營任務,并獨立負責履約責任的法人或組織。常見于工程建設、勞務輸出、土地承包等領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
英文對應譯法
工程建設領域
承包單位需具備相應資質等級證書,如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住建部《建築業企業資質标準》),負責項目施工、質量及安全管控。
服務外包領域
如IT維護、保潔服務等,承包單位通過服務協議(Service Agreement)承接業務,承擔人員管理及服務交付責任。
術語 | 承包單位 | 分包單位 |
---|---|---|
責任主體 | 直接對發包方負責 | 對承包單位負責 |
合同關系 | 與發包方籤訂主合同 | 與承包單位籤訂分包合同 |
法律風險 | 承擔整體項目風險 | 承擔分包部分風險 |
注:本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法律法規對術語進行釋義,具體應用需結合合同約定及行業規範。
承包單位是指在工程項目中,根據合同約定承接勘察、設計、施工等任務的法人或組織,通常被稱為“乙方”或“承包商”。以下是詳細解釋:
承包單位是建築工程中負責具體實施的專業機構,包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總承包單位直接與發包方(甲方)籤訂合同,承擔項目整體責任;分包單位則從總承包單位處承接部分工程(如、)。根據業務範圍,可分為勘察、設計、施工等類型()。
承包單位與發包方(甲方)通過合同建立合作關系,前者負責按約定完成工程,後者支付費用。例如,甲方将項目發包給乙方,乙方需确保工程質量和進度(、)。
承包單位需具備法定資質,如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等條件,尤其在建築領域需符合《建築法》規定()。
承包單位需與發包方協調合作,接受其監督管理,同時可能涉及與分包單位的分工協作()。
總結來看,承包單位是工程建設中的核心實施主體,需兼具專業資質與合規管理能力。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法律條款或案例,可參考來源網頁中的詳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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