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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時效已完成債權英文解釋翻譯、行使時效已完成債權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enforcement of claim barred by limitation

分詞翻譯:

行使的英語翻譯:

exercise; perform
【經】 exercise

時效的英語翻譯:

【化】 ageing
【經】 time effect

已的英語翻譯:

afterwards; already; end; stop; too

完成的英語翻譯:

accomplish; finish; fulfil; achieve; acquit; complete; go through with
【計】 finish; put-through
【化】 make good
【醫】 eetelechy

債權的英語翻譯:

creditor's rights
【經】 claim; creditor's rights; financial claim; obligation right
right in personam; right of creditor

專業解析

行使時效已完成債權的法律釋義

一、術語定義與中英對照

“行使時效已完成債權”指債權人未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通常為3年)内主張權利,導緻該債權喪失法院強制執行力,但債權債務關系本身并未消滅。

二、核心法律特征

  1. 債權效力受限

    債權人喪失勝訴權,但債務人自願履行的,債權人仍可受領(《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92條)。

  2. 時效抗辯權

    債務人獲得法定抗辯權,可拒絕履行債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幹問題的規定》第3條)。

三、法律後果

四、實務中的常見誤解

權威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88-192條(訴訟時效制度)

    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官網 http://www.npc.gov.cn

  2. 《元照英美法詞典》

    來源:法律出版社權威出版,ISBN 978-7-5036-9001-5

  3.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庫 http://gongbao.court.gov.cn

網絡擴展解釋

行使時效已完成債權(即訴訟時效完成的債權)是指債權人的請求權因超過法定訴訟時效期間而喪失法律強制保護,但實體權利仍存在的債權。以下是具體解釋:

一、核心特征

  1. 喪失勝訴權
    訴訟時效屆滿後,債權人無法通過法院強制債務人履行義務。例如,若債務人拒絕償還,法院不再支持債權人訴求。

  2. 債權實體權利仍存在
    債權本身不因時效消滅,債務人自願履行的,債權人有權接受且無需返還。例如,債務人主動還款後反悔,不得以時效為由索回。

二、法律依據

三、實踐意義

  1. 債務人抗辯權
    債務人可主張時效抗辯,拒絕履行債務。
  2. 債權轉讓仍有效
    時效完成的債權仍可轉讓,受讓人雖無強制執行力,但存在債務人自願履行的可能。
  3. 中斷與重新計算
    若債權人通過催告、起訴等行為中斷時效,時效期間将重新計算。

四、與自然之債的關系

時效完成的債權屬于自然之債,即法律不強制保護但承認其存在。債務人若履行,不構成不當得利。

如需更完整的法律條款或案例參考,可查看、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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