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individual ownership; individual proprietorship
獨資企業(Sole Proprietorship)是指由單一自然人獨立出資并承擔全部經營責任的經濟實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其核心特征包括投資者對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且資産所有權與經營權高度統一。在英語法律術語中,該概念對應“Sole Proprietorship”,美國小企業管理局(SBA)将其定義為“由個人全資擁有且未注冊為其他企業類型的商業實體”。
從經營結構看,獨資企業的注冊程式相對簡單,投資者可快速啟動商業活動。但需注意,此類企業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所有者需以個人財産對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牛津商業詞典特别強調,獨資企業的經營收益直接計入所有者個人所得稅申報範疇。
該企業形式常見于小型服務業和零售業,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指出,其在初創企業中的占比超過60%。投資者選擇該模式時,需權衡經營靈活性與財務風險間的平衡關系。
獨資企業是由個人獨立出資、所有并承擔全部經營風險及收益的企業組織形式。以下是詳細解釋:
獨資企業指自然人單獨投資,財産歸屬個人所有,投資者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其利潤與風險均由投資者獨自承擔。
✅優勢
❌劣勢
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我國獨資企業需依法注冊,投資者以個人財産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常見于零售、手工業、農業、家庭作坊等低風險行業,適合初創或小規模經營者。
如需更完整的法律條款或案例分析,可參考、5、13等來源。
巴西雞吸蟲貝特耳海姆氏粒标下孔參數命令成交感細胞粗粉溜出槽地震檢波器額先露分析實證主義毫無價值環形屏蔽加拿大松子接觸間距靜電場的環路定理凱芙拉凱利氏直腸窺器可靠性概率空間資料管理裂片年度目标濃郁的輕率地說出散逸電子伸展性減少式雙核的輸卵管通氣法托達羅氏腱外凹尾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