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half-yearly closing
half; in the middle; semi-
【計】 semi
【醫】 demi-; hemi-; semi-; semis; ss
【經】 quasi
age; annual; New Year; year
【計】 YR
【經】 yr
final accounting of revenue and expenditure; final accounts
【經】 account settled; actual budget; balance account
final settlement of account
半年決算(Half-Year Final Accounts)指企業在會計年度中期(通常為每六個月結束時)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進行全面核算與報告的會計程式。其核心是通過編制中期財務報表,反映企業半年度内的資金流動、盈利能力和資産負債狀況。以下從漢英對照角度解析關鍵要點:
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2號——中期財務報告》,半年決算是對半年度内交易事項的會計确認、計量與報告,旨在提供及時財務信息供投資者、監管機構決策參考。
Half-Year Final Accounts involve the preparation of interim financial statements to disclose a company's financial position, cash flows, and operational results for the first six months of a fiscal year (per IAS 34 Interim Financial Reporting).
核對銀行對賬單、往來賬款及存貨盤點,計提資産減值準備(如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
來源: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9條
按權責發生制确認半年度收入(如分期收款銷售),匹配相關成本費用(如折舊、攤銷)。
來源:《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應用指南(2024)
包括簡化資産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附注,需體現重要會計政策變更(如金融工具重分類)。
來源:IAS 34.16(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注:中國上市公司需按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提交半年度報告。
季節性收入波動(如零售業)、或有負債(如未決訴訟)、關聯方交易等關鍵風險信息。
來源:《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5號》
項目 | 半年決算 | 年度決算 |
---|---|---|
審計要求 | 通常無需強制審計(科創闆/創業闆除外) | 必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
報表完整性 | 可省略部分附注(如股東權益變動表) | 需提供完整財務報表及附注 |
所得稅處理 | 按預估稅率計算遞延所得稅 | 按實際年度稅率調整遞延所得稅資産/負債 |
來源: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20條;FASB ASC 270-10(美國會計準則)
半年決算的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半年決算指在每半年(通常為上半年或某個項目周期)結束時,對財務收支、資産負債等經濟活動進行彙總和結算的過程,形成反映該期間最終財務狀況的會計報告。它既適用于企業、政府等組織的周期性財務總結,也可用于工程項目完工後的最終成本核算。
核心内容
作用與意義
應用場景
與預算的關系
預算是半年決算的基礎,決算則是對預算執行結果的驗證。例如,企業若上半年實際支出超出預算,需在決算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改進措施。
提示:如需具體編制流程或法規依據,可參考政府財政部門的公開文件(如)或專業會計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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