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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某一方當事人片面有利的契約英文解釋翻譯、對某一方當事人片面有利的契約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leonine convention

分詞翻譯:

對的英語翻譯:

right; answer; reply; at; check; compare; couple; mutual; opposite; versus; vs
face to face
【計】 P
【化】 dyad
【醫】 Adv.; contra-; corps; ob-; p-; pair; par; para-
【經】 vs

某的英語翻譯:

certain; some

一方當事人的英語翻譯:

【法】 one party

片的英語翻譯:

flake; parcel; partial; patch; piece; slice
【計】 slice
【醫】 disc; disci; discus; disk; flap; piece
【經】 card

面的英語翻譯:

face; surface; cover; directly; range; scale; side
【醫】 face; facies; facio-; prosopo-; surface

有利的英語翻譯:

avail; stead
【經】 avail

契約的英語翻譯:

bargaining; bond; contract; covenant; deed; indent; indenture; obligation
pact; stipulation
【經】 agreement; agreements; bargain; compact; contract; deed; indenture
instrument; title deed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對某一方當事人片面有利的契約”指一種權利義務顯著失衡的合同。其核心特征在于合同條款的設計單方面、過度地偏向一方當事人(通常為強勢方),而嚴重損害另一方當事人(通常為弱勢方)的合法權益,違背了契約自由應以公平、誠信為基礎的原則。其具體含義和法律特征如下:

  1. 權利義務的顯著失衡性:

    • 合同中一方當事人(如格式合同的提供方、壟斷企業、雇主等)享有過度的權利或極少的義務。
    • 另一方當事人(如消費者、勞動者、中小企業等)則承擔過重的義務或享有極少的權利,甚至其法定權利被不合理地限制或排除。
    • 這種失衡超出了商業風險或正常談判所能解釋的範圍,導緻雙方在合同關系中的地位極端不平等。例如,合同中可能包含單方面免責條款、任意解除權、不合理的高額違約金(僅約束一方)、限制尋求法律救濟等。
  2. 弱勢方意思表示的非完全自由性:

    • 此類契約的形成往往并非基于弱勢方的充分知情和真實自願。
    • 常見情形包括:使用格式條款且未對免責或限責條款進行合理提示說明;利用信息不對稱、專業優勢或市場壟斷地位;弱勢方因缺乏議價能力而被迫接受“要麼接受,要麼走人”的不公平條款。弱勢方在籤訂合同時的“選擇自由”實質上受到嚴重限制。
  3. 違反公平與誠信原則:

    • 此類契約的核心問題在于其内容本身或訂立方式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公平原則(第6條)和誠信原則(第7條)。
    • 公平原則要求合同權利義務的配置應大體均衡;誠信原則要求當事人在訂立、履行合同時應誠實守信,不濫用權利。片面有利的契約明顯違背了這兩項基本原則。

法律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96條至第498條關于格式條款的規定,以及第151條關于顯失公平的規定:

權威參考來源: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發布): 第6條(公平原則)、第7條(誠信原則)、第496-498條(格式條款)、第151條(顯失公平)。 來源:中國人大網法律庫
  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若幹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9條、第10條等條款對格式條款的提示說明義務、效力認定規則等進行了細化規定,為判斷“片面有利”提供了司法标準。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網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第26條專門規定了經營者使用格式條款時的義務及不公平格式條款的無效情形,是規制消費領域“片面有利契約”的重要依據。 來源: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

網絡擴展解釋

“對某一方當事人片面有利的契約”是指契約條款中僅對一方當事人的權益進行了明确保障或傾斜,而對另一方的權利限制較多或義務負擔較重,導緻雙方權利義務明顯不對等的協議。這類契約可能因違背公平原則而存在法律風險,以下從多個角度展開解釋:


1.定義與特點


2.法律評價與效力


3.與普通契約的對比

普通契約 片面有利契約
雙方權利義務對等 權利義務嚴重失衡
經過平等協商 可能存在強制或信息不對稱
符合法律公平原則 可能違反公序良俗或強制規定

4.示例說明


這類契約雖然可能在形式上成立,但因違反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其法律效力存在瑕疵。建議在籤訂此類協議時,弱勢方應仔細審閱條款,必要時通過法律手段維護權益。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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