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閣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定義為"政府最高行政決策機構",對應英文翻譯為"cabinet"。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該詞條包含以下四層含義:
政治學概念:指代現代議會制國家中由總理/首相領導的部長級官員團隊,負責制定國家政策并監督行政部門執行。《牛津高階英英詞典》第10版将其定義為"a group of senior members of a government who are chosen by the leader of the government to give advice and make decisions"。
曆史沿革:該制度起源于17世紀英國雛形,18世紀沃波爾(Robert Walpole)任内确立現代内閣制基本框架。英國國會官網的憲法曆史專欄顯示,1714年漢諾威王朝時期确立"首相必須得到議會多數支持"的憲政慣例。
當代中國語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86條規定,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實行總理負責制。中國政府網政務公開欄目載明,國務院組成人員包括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及各部部長。
跨文化對比:美國聯邦政府體系中雖設内閣職位,但根據白宮官網的政府架構說明,其内閣部長不進入國會答辯,主要承擔總統顧問職能,這與英國式議會内閣制存在本質區别。
在翻譯實踐中需注意語境差異。例如"國務院"的官方英譯為State Council,而"内閣辦公廳"對應Cabinet Office。世界銀行2023年政府治理報告顯示,全球193個聯合國會員國中有75個采用内閣制政府體系。
“内閣”一詞在不同語境下有不同含義,主要分為中國明清時期的行政機構和現代西方國家的政府組織形式兩類:
起源與職能
明太祖朱元璋為加強皇權,廢除丞相制度,後設殿閣大學士作為顧問。明成祖朱棣時期(1402年後)正式形成内閣制度,大學士參與機要政務,負責草拟诏書、審議奏章并提出處理意見(即“票拟”),但最終決策權仍歸皇帝(“批紅”)。
清代沿襲内閣制,但實際權力逐漸被軍機處取代,内閣僅處理例行政務。
運作特點
定義與組成
内閣是議會制國家的最高行政機關,通常由議會中占多數席位的政黨或聯盟組成,首腦稱首相或總理,成員包括各部部長。
曆史淵源
起源于英國樞密院,1717年後逐漸脫離國王控制,成為獨立行政機構。現代内閣制國家中,首相總攬政務,擁有任免官員和制定政策的權力。
如需進一步了解票拟制度或現代内閣案例,可參考相關曆史文獻或政治學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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