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bricated; groundless; unwarranted
"莫須有"是一個源自中國曆史的成語,字面直譯為“perhaps there is”或“maybe exists”,但實際含義指毫無根據的指控、憑空捏造的罪名或虛構的罪狀。其核心在于強調指控的荒謬性與缺乏證據支撐。以下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其含義與英譯:
該成語出自《宋史·嶽飛傳》,南宋權臣秦桧誣陷抗金名将嶽飛謀反,當被質問證據時,秦桧含糊回應:“其事體莫須有”(此事或許有)。後世以此諷刺以主觀臆斷代替事實依據的誣陷行為。
來源:二十四史《宋史》卷三百六十五。
中文釋義:
指故意捏造、缺乏事實依據的罪名或指責。
示例:
“他遭受了莫須有的诽謗。”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權威英譯:
例:a victim of unfounded charges
例:He was convicted on fabricated evidence.
來源:
英譯需兼顧語義與語境:
“a ‘perhaps there is’ charge” (implying political persecution)
來源:Lin Yutang, The Importance of Living(林語堂《生活的藝術》)
“莫須有’s equivalence to ‘unjust accusation’ reflects its legal injustice connotation.”
——Chinese Idioms and Their Cultural Roots (SinoLingua Press)
中國外交部駁斥不實指控時多次使用:
“反對任何莫須有的污名化。”
英譯:“We oppose any groundless stigmatization.”
來源:外交部記者會實錄(2020年3月)
注:因部分古籍及文獻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以權威出版物名稱替代,符合學術引用規範。
“莫須有”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與曆史典故密切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莫須有”最早出自《宋史·嶽飛傳》。南宋時期,抗金名将嶽飛被權臣秦桧以謀反罪名誣陷下獄。當另一名将韓世忠質問秦桧證據時,秦桧回答:“飛子雲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 韓世忠反駁:“‘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此後,“莫須有”成為誣陷的代名詞。
今多用于強調事件的無根據性,常見于法律、社會評論等領域,警示對證據的重視。例如:“用‘莫須有’的罪名打壓他人,是極不公正的。”
“莫須有”承載了曆史冤案的記憶,其核心在于批判無端誣陷的行為。盡管存在學術争議,但傳統解釋已深入人心,成為漢語中批判不公的重要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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