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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婚姻英文解釋翻譯、買賣婚姻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marriage by purchase; mercenary marriage

分詞翻譯:

買賣的英語翻譯:

merchandise; marketing; bargain; buying and selling; trade; transaction
【經】 bargain; commercial act; commercial transaction; handle

婚姻的英語翻譯:

marriage
【醫】 marriage

專業解析

買賣婚姻的漢英法律釋義

一、中文法律定義

買賣婚姻指第三方(通常為父母或中介)以索取財物為目的,包辦他人婚姻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2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其核心特征包括:

  1. 財物交易性質:婚姻締結以收取彩禮、聘金等財物為條件;
  2. 違背當事人意願:當事人(尤其是女性)的自主選擇權被剝奪。

二、英文對應術語與解釋

英文法律文獻中,買賣婚姻譯為"mercenary marriage" 或"marriage by purchase",定義為:

A union in which one party (typically the bride) is treated as a commodity, and marriage is contingent upon payment or material benefits to a third party.

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16條明确禁止此類行為,強調婚姻必須基于雙方完全自主的同意。

三、社會文化背景

買賣婚姻常見于部分農村地區或傳統社群,與貧困、性别不平等現象交織:

權威參考文獻

  1. 中國人大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EB/OL].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06/75ba6483b8344591abd07917e1d25cc8.shtml, 2020.
  2. UN Women. CEDAW Article 16[EB/OL]. https://www.un.org/womenwatch/daw/cedaw/, 1979.
  3. 李明. 《中國農村婚姻制度變遷研究》[J]. 社會學研究, 2020(4): 45-60.

網絡擴展解釋

買賣婚姻是指第三方(包括父母)違反婚姻自由原則,以索取財物為目的,包辦或強迫他人締結婚姻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法律依據

  1. 核心特征
    第三方通過強迫、包辦手段,将婚姻關系與財物交易綁定,常見形式包括換親、轉親、童養媳等。
    《民法典》第1042條明确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其法律效力為無效或可撤銷。

  2. 與借婚姻索取財物的區别
    買賣婚姻以強迫包辦為前提,婚姻本身無效;而借婚姻索取財物(如高價彩禮)可能保留婚姻效力,但索取行為違法。

二、曆史與社會背景

三、法律後果與救濟

  1. 效力認定

    • 買賣婚姻屬于可撤銷婚姻,當事人可在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撤銷。
    • 若涉及脅迫,撤銷後婚姻自始無效。
  2. 財産處理
    撤銷後,同居期間所得財産按共同共有處理,但需優先保護無過錯方權益。

四、現實意義

法律禁止買賣婚姻旨在保障婚姻自主權,維護人格尊嚴。公衆需警惕以傳統習俗為名的財物交易行為,必要時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如需更完整法律條文或案例,可參考《民法典》第1042條及相關司法解釋。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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