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marriage by purchase; mercenary marriage
买卖婚姻的汉英法律释义
买卖婚姻指第三方(通常为父母或中介)以索取财物为目的,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其核心特征包括:
英文法律文献中,买卖婚姻译为"mercenary marriage" 或"marriage by purchase",定义为:
A union in which one party (typically the bride) is treated as a commodity, and marriage is contingent upon payment or material benefits to a third party.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第16条明确禁止此类行为,强调婚姻必须基于双方完全自主的同意。
买卖婚姻常见于部分农村地区或传统社群,与贫困、性别不平等现象交织:
买卖婚姻是指第三方(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以索取财物为目的,包办或强迫他人缔结婚姻的行为。以下是详细解释:
核心特征
第三方通过强迫、包办手段,将婚姻关系与财物交易绑定,常见形式包括换亲、转亲、童养媳等。
《民法典》第1042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其法律效力为无效或可撤销。
与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区别
买卖婚姻以强迫包办为前提,婚姻本身无效;而借婚姻索取财物(如高价彩礼)可能保留婚姻效力,但索取行为违法。
效力认定
财产处理
撤销后,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需优先保护无过错方权益。
法律禁止买卖婚姻旨在保障婚姻自主权,维护人格尊严。公众需警惕以传统习俗为名的财物交易行为,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如需更完整法律条文或案例,可参考《民法典》第1042条及相关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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