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履行的不可能性英文解釋翻譯、履行的不可能性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impossibility of performance

分詞翻譯:

履行的英語翻譯:

carry out; fulfil; go through; implementation; perform
【經】 execution; implement; perform

不可能的英語翻譯:

impossibility; out of the question; when the devil is blind
【法】 out of the question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詞典框架下,“履行的不可能性”(Impossibility of Performance)指合同義務因客觀障礙無法實現的法律狀态。該概念在中美法律體系中均具有明确界定,主要包含以下核心要素:

一、構成要件

  1. 客觀不可抗力:指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無法預見、避免或克服的外部因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80條。
  2. 履行标的滅失:如特定物損毀導緻交付不能(《美國合同法重述(第二版)》第261條。
  3. 事後違法性:合同成立後新頒法律禁止履行行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2023)第15號。

二、法律後果差異

• 大陸法系:根據《民法典》第580條,當事人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律釋義。

• 普通法系:傳統判例中仍可能要求損害賠償,但《統一商法典》第2-615條确立了免責條款(Cornell Law School權威解讀。

三、證明責任分配

主張方需舉證證明:

  1. 障礙發生不可歸責于己方
  2. 已盡合理注意義務
  3. 及時履行通知義務

    (參考:中國法院網司法案例庫

該法律概念在跨境商事合同中尤需注意準據法選擇,建議當事人通過不可抗力條款明确約定免責範圍(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示範條款。

網絡擴展解釋

“履行的不可能性”(又稱“履行不能”或“給付不能”)是合同法中的術語,指債務人因特定原因導緻債務在事實上或法律上無法履行的情況。其核心内容可分為以下三部分:

  1. 定義與性質
    指合同成立後,因客觀或主觀障礙導緻債務人無法實現合同義務,例如标的物滅失(如房屋因火災損毀)、法律禁止(如政府禁令導緻交易違法)等。這種情況需發生在合同訂立後且不可歸責于債權人。

  2. 主要情形

    • 客觀不能:如自然災害、戰争等不可抗力導緻标的物損毀;
    • 法律不能:因法律法規變更使原合同内容違法;
    • 主觀不能:債務人自身原因導緻無法履行(如特定技能喪失)。
  3. 法律後果

    • 若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導緻履行不能,債務人可免除責任;
    • 若因債務人過錯(如保管不善緻标的物毀損),需承擔賠償責任;
    • 若合同部分不能履行,債權人可請求未履行部分的替代補償。

例如:甲與乙籤訂房屋買賣合同後,房屋因地震倒塌,此時甲因“履行不能”無需繼續交房,且若地震屬不可抗力,甲不承擔違約責任。這一概念對判斷合同解除條件和責任劃分具有重要意義。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邊遂貢獻超故障表等價矩陣第十三因子對側性水腫非法定的負載密度共濟失調及遺忘的光激電離古德爾氏定律混入監工卷控制标準劇評卡賓體抗鍊球菌的靈柩邏輯圖媒染染色秘密衛星評估會議千差萬别輕敵妻親去磁力搪孔台特征變量網織紅細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