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
解決投資争端的國際中心 (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 - ICSID)
該機構名稱可從漢英詞典角度拆解釋義如下:
解決 (Jiějué / Settlement)
指處理、化解矛盾或沖突的過程。在ICSID語境下,特指通過法律途徑(如調解或仲裁)正式處理投資争端,為争議雙方提供具有約束力的解決方案。
投資争端 (Tóuzī Zhēngduān / Investment Disputes)
指投資者與東道國政府之間因投資活動産生的法律糾紛,常見于征收補償、合同違約、歧視性政策等。ICSID專注于此類跨國公-私主體間的矛盾。
國際 (Guójì / International)
表明其管轄範圍和成員資格的全球性。ICSID是世界銀行集團下屬機構,現有超160個締約國,涵蓋全球主要經濟體。
中心 (Zhōngxīn / Centre)
指提供專業服務的常設機構。ICSID作為中立平台,為争端方提供仲裁規則、案件管理及裁決執行框架,而非直接介入調解。
機構核心職能與權威依據
ICSID依據《解決國家與他國國民間投資争端公約》(《華盛頓公約》)成立,其裁決對締約國具有強制執行力。根據公約第54條,成員國需承認ICSID裁決如本國法院終審判決。該機制顯著降低了投資者面臨的東道國政治風險,成為國際投資法體系的重要支柱。
來源說明
解決投資争端國際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 ICSID)是專門處理國際投資争議的國際性機構,以下為詳細解釋:
ICSID成立于1966年,依據《解決國家與他國國民間投資争端公約》(即《華盛頓公約》)設立,隸屬于世界銀行集團,總部位于美國華盛頓。其宗旨是通過調解和仲裁方式,解決成員國政府與外國投資者之間的投資争端,從而促進國際投資信任與合作。
ICSID通過中立、專業的争端解決機制,減少了投資者與東道國之間的對抗,增強了國際投資法律環境的穩定性。截至2022年,已有143個國家批準《華盛頓公約》,成為國際投資領域最具權威的争議解決平台之一。
如需進一步了解公約條款或具體案例,可參考世界銀行官網或《華盛頓公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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