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apacy
papacy; pontificate; pope
rule; govern; dominion; overrule; predominate; reign; rein; sway
【經】 ruling
教皇統治(英文:Papacy)指羅馬天主教中教宗(Pope)作為最高宗教領袖的職位、權力及統治體系。其核心包含三重含義:
教宗被視為聖彼得(Saint Peter)的繼承者、羅馬主教及全球天主教會的最高牧首,擁有“基督在世代表”(Vicar of Christ)的稱號。
教宗行使“教宗無誤權”(Papal Infallibility,僅限信仰與道德領域)、頒布教令、任命主教、管理全球教區,并作為梵蒂岡城國的國家元首行使世俗治理權。
指從公元1世紀至今延續的教宗統治傳統,包括教廷(Holy See)的行政機構(如羅馬教廷各部)及法典體系(《天主教法典》)。
定義“Papacy”為“教宗的職位及其對教會的普世管轄權”,強調其神權根源與曆史連續性。
→ 來源:Catholic Encyclopedia, "Papacy"條目(鍊接)
第331條明确規定教宗為“羅馬主教,繼承聖彼得之位,享有普世教會最高、完全、直接的權力”。
→ 來源:Code of Canon Law, Canon 331(鍊接)
指出“Papacy”兼具宗教權威與政治實體的雙重性,以梵蒂岡城國為現代主權載體。
→ 來源:Oxford Reference, "Papacy"(鍊接)
學術推薦:欲深入探讨,可參考耶魯大學課程 "The Papacy in History"(鍊接)及劍橋出版社專著 The Papacy: An Encyclopedia(ISBN 978-0415922302)。
“教皇統治”指天主教教皇(教宗)在宗教與世俗領域的雙重領導權,其核心特征如下:
教皇是天主教會最高領袖,擁有對教義、道德準則的最終解釋權,并管理全球天主教會事務。其職位由樞機主教團選舉産生,終身任職,常駐梵蒂岡。
教皇統治體系(Papacy)包含三個維度:
當代教皇通過外交使節與各國互動,但需注意避免介入敏感政治議題(如中國政府對梵蒂岡與達賴接觸的關切)。
如需更詳細曆史沿革,可參考關于中世紀教權發展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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