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term of commitment; term of impronment
監禁期(jiānjìn qī)在漢英法律語境中指法院判決生效後,犯罪者被剝奪人身自由并強制拘禁于特定場所的法定時間段。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要點:
法律強制性與時間限定性
指經司法程式裁定,由國家機關(如監獄、拘留所)對罪犯執行自由刑的特定持續期間。該期限由判決書明确規定,始于收監執行,終于刑滿釋放或法定終止條件達成(如假釋批準日)。其強制性體現為國家暴力機關的強制執行,時間性則強調其非永久狀态 。
英譯對照與術語辨析
權威漢英法律詞典如《元照英美法詞典》将“監禁期”譯為"term of imprisonment" 或"period of incarceration",區别于臨時羁押(detention)或拘留(custody)。例如:
此譯法精準對應英美法系中因重罪(felony)或輕罪(misdemeanor)被判入獄的刑期概念 。
法律效果與權利限制
監禁期内,罪犯的遷徙自由、集會自由等基本權利依法受限,需遵守監規并接受改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及英美《監獄條例》(Prison Rules),此階段涉及勞動教育、心理矯治等矯正程式,旨在促進再社會化 。
關聯概念區分
權威參考來源
(注:因術語解釋需嚴格遵循法律文本,部分來源未提供公開鍊接,建議通過權威法律數據庫如Westlaw或北大法寶查詢原文。)
監禁期是指通過法律程式限制人身自由的具體時間範圍,其含義和執行方式在不同法律體系中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解釋:
1. 基本定義與法律依據
監禁期是司法機關依法對犯罪人實施人身自由剝奪的期限,需符合法定程式(如逮捕令、審判等)。根據情節輕重,可分為有期徒刑(如6個月至15年)和終身監禁。
2. 監禁期的類型
3. 與其他刑罰的區别
監禁期不同于拘役(短期自由刑,通常1-6個月),其適用範圍更廣、刑期更長,且執行場所多為監獄而非看守所。
4. 功能與争議
監禁期通過隔離罪犯維護社會安全,但長期監禁可能對罪犯身心造成損害。終身監禁在反腐中兼具懲罰與預防功能,但也引發關于人道性的讨論。
監禁期的設定需嚴格遵循法律程式,其長度和性質取決于犯罪嚴重程度及司法目标。具體案例可參考《刑法》條款或咨詢專業法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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