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back to back escrow
back
【醫】 back; dorsa; dorsi-; dorso-; dorsum; noto-; opistho-; tergum
right; answer; reply; at; check; compare; couple; mutual; opposite; versus; vs
face to face
【計】 P
【化】 dyad
【醫】 Adv.; contra-; corps; ob-; p-; pair; par; para-
【經】 vs
contract; deed; receipt
【經】 contract by deed; deed of covenant
"背對背契據"是一個法律術語,尤其在房地産交易和擔保領域較為常見。其對應的英文表達為"Back-to-Back Deed"。以下是基于法律實務和詞典角度的詳細解釋:
"背對背契據"指在同一筆交易或緊密關聯的交易中,連續籤署兩份或多份内容緊密銜接、互為條件的契約文件。常見場景是:
兩份契據的籤署與生效時間間隔極短,甚至在同一天完成,體現交易的連貫性。
後一份契據的效力或履行往往依賴于前一份契據的完成(例如B需先獲得A的産權,才能轉讓給C)。
若前序交易失敗(如A無法過戶給B),後續交易(B過戶給C)将無法執行,形成連鎖風險。
投資者快速買入并賣出房産時,通過背對背契據減少自有資金占用,但需确保前後交易無縫銜接。
來源:不動産交易實務指南,Land Title Association
例如:企業以設備抵押向銀行借款(第一份抵押契據),銀行再以該抵押權為支撐發行債券(第二份擔保契據),形成背對背結構。
來源:國際擔保法案例集,Thomson Reuters
買賣雙方與中間商籤署背對背信用證(雖非嚴格契據,但邏輯相似),确保支付與交貨的同步性。
《元照英美法詞典》
定義"Back-to-Back Deed"為:"在相互關聯的交易中籤署的兩份契約,其中第二份契約的履行取決于第一份契約的完成"。
來源:法律出版社《元照英美法詞典》(英文版:Black's Law Dictionary)
香港土地注冊處
指出背對背契據常見于"連環買賣"(Sub-sale),要求交易各方嚴格遵循《物業轉易及財産條例》的登記程式以保障權益。
來源: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土地注冊處實務指引
"背對背契據"本質是通過契約鍊實現風險與權益的傳遞,需依賴嚴謹的法律設計和履約保障。實務中建議由律師審核交易結構,并确保所有契據完成法定登記(如不動産過戶登記、擔保權登記),以規避潛在糾紛。
“背對背契據”是由“背對背條款”與“契據”結合形成的概念,具體解釋如下:
契據(Deed)
指書面法律文件,用于明确雙方或多方的權利與義務,具有法律效力。常見于房産交易、商業合同等場景,需包含當事人簽名、日期等關鍵信息。
背對背條款(Back-to-Back Clause)
指合同中一方履行義務(如付款)以第三方履約作為前提的條款。例如,總承包商與分包商約定“業主付款後才支付分包商款項”。
特指包含背對背條款的契據文件,常見于涉及多方責任的合同場景,如:
背對背契據的效力需結合以下條件判斷:
若需具體案例分析或合同模闆,建議咨詢法律專業人士或參考權威法律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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