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generalized induction
broad sense; generalized
induction
【計】 induction; method of induction
【經】 inductive method
廣義歸納法(Generalized Induction)是從特殊事例推導出普遍結論的推理方法,其核心在于超越有限觀察,形成具有預測性的普遍規則。與僅基于完全枚舉的狹義歸納法不同,廣義歸納法承認結論的或然性,廣泛應用于科學發現與經驗總結中。
邏輯本質
通過觀察個别現象(如“天鵝A是白的”“天鵝B是白的”)推斷一般性命題(“所有天鵝是白的”)。其結論具有擴展性,但非必然正确(如黑天鵝的存在證僞結論)。
英文對應術語:Generalized Induction(邏輯學),Inductive Generalization(統計學)。
與演繹法的區别
枚舉歸納法
基于重複觀察的規律總結,如“太陽每日東升”形成“太陽永遠東升”的假設。其可靠性隨觀察樣本增加而提升,但無法保證絕對正确性。
科學歸納法
通過分析因果關系建立規律。例如,通過實驗發現“金屬受熱膨脹”并歸因于分子運動加劇,形成“所有金屬受熱膨脹”的定律。該方法強調因果機制而非單純枚舉。
休谟問題(歸納合理性難題)
大衛·休谟指出,歸納法依賴“未來必然符合過去”的假設,而該假設本身無法用經驗證明,形成邏輯循環。此質疑揭示了歸納推理的先天局限。
現代解決方案
卡爾·波普爾提出“可證僞性”标準:科學理論需通過試圖證僞它的嚴格檢驗(如用黑天鵝檢驗“天鵝皆白”)。歸納的價值不在于證明理論為真,而在于篩選出未被證僞的可靠理論。
廣義歸納法是人類從經驗中構建知識的核心工具,其或然性本質要求我們持續修正認知,結合演繹驗證以逼近真理。
廣義歸納法是指數學歸納法在自然數範圍之外的擴展應用,主要用于證明一類良基結構(如樹、圖、集合等)的普遍性質。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定義
與傳統歸納法的區别
典型應用場景
示例:若要證明“所有二叉樹的高度$h$滿足節點數$n leq 2^h-1$”,可通過廣義歸納法驗證:基例為空樹($h=0$時$n=0$成立);假設左/右子樹均滿足不等式,合并後父樹同樣滿足。
(注:狹義歸納法示例可參考三角形内角和證明,廣義歸納法則需結合更抽象的結構進行推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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