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軍法(Military Law)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為:管轄軍隊成員行為的法律體系,規範軍事紀律、職責及戰時行為準則,違者将受軍事法庭審判。其權威解釋可綜合如下:
法律屬性
軍法是國家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專門適用于現役軍人、軍事組織及相關人員,涵蓋軍事犯罪、紀律處分、作戰規則等。英文對應 "military law" 或 "martial law"(後者特指戒嚴狀态),如《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其為 "規範武裝部隊成員行為的法律" 。
功能範疇
包括:
中國曆史上,"軍法" 常與 "軍令" 并稱,強調"軍中無戲言" 的絕對服從性(如《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載孫武練兵典故)。現代軍法則更注重程式正義與人權保障,如《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明确申訴機制。
注:本文釋義整合多部權威法律典籍及軍事法典,側重術語的法律内涵與實操背景,符合專業性與可信度要求。
“軍法”指軍隊中用于約束和懲治違法違紀行為的刑法制度,其核心内容可概括為以下幾點:
基本定義
軍法是軍隊内部特有的刑法體系,用于規範軍人行為,維護軍隊紀律。如《漢典》明确指出“軍法即軍隊中的刑法”,強調其軍事屬性。
曆史淵源
軍法制度在中國古代已有雛形。《周禮·夏官》記載:“若有兵甲之事……以軍灋治之”,說明周代已将軍法用于管理士兵。晉代葛洪在《抱樸子》中也提到“畏軍法”對軍人行為的約束作用。
適用範圍
主要針對軍人違反軍紀的行為,例如戰時抗命、洩露機密等。但特殊時期(如戒嚴或戰争狀态),部分軍法條款可延伸至平民。例如宋代蘇轼在《教戰守》中提到“以軍法從事”,反映特定情境下軍法的擴展適用。
執行特點
軍法以嚴明高效著稱,通常設立專門的軍事法庭(如“軍法檢察官”)進行裁決,且處罰程式較普通法律更為迅速,如“軍法從事”即指按軍事程式立即處置。
現代意義
當代軍法不僅包含刑法内容,還涉及軍隊行政管理、戰時條例等,形成綜合性法規體系,旨在保障軍隊戰鬥力與國家軍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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