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運(Embargo)的漢英詞典解析
定義與核心概念
禁運在漢語中特指“通過法律或行政手段禁止特定商品、物資或服務的運輸與交易”,常見于國際貿易、軍事沖突或政治制裁場景。英語對應術語“embargo”源自西班牙語,指政府或國際組織實施的強制性貿易限制措施。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的定義,禁運是“為達到政治、經濟目的而采取的禁止運輸措施”。
法律與政策背景
從國際法角度看,禁運可分為“單邊禁運”和“多邊禁運”。例如,聯合國安理會依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對特定國家實施的武器禁運屬于多邊制裁,而美國對古巴的貿易限制則是單邊行為。牛津法律詞典指出,禁運需通過立法程式明确適用範圍及違規後果。
常見類型與實施範圍
曆史案例與影響
1990年聯合國對伊拉克的全面禁運導緻該國經濟衰退,被視為現代史上規模最大的多邊制裁之一(聯合國檔案庫記錄)。2014年歐盟對俄羅斯能源行業的禁運則引發全球油價波動,凸顯其經濟連鎖效應(BBC經濟分析報道)。
相關術語辨析
(注:部分案例引自世界貿易組織官網公開文件及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文庫。)
禁運是指一國或數國通過禁止或限制特定商品、服務或技術的進出口,以達到政治、經濟或軍事目的的國際行為。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禁運是國家間實施的貿易限制措施,包括全面禁止或部分限制商品、武器、技術等物資的進出口。例如中立國可能對交戰雙方禁運軍需物資,聯合國也會對違反國際法的國家實施禁運。
類型 | 範圍 | 案例參考 |
---|---|---|
全面禁運 | 禁止所有貿易往來 | 冷戰時期部分國家間禁運 |
部分禁運 | 限制特定商品/技術 | 武器禁運、芯片技術封鎖 |
根據《聯合國憲章》,禁運可作為對侵略行為的合法制裁手段。但其效力受制于參與國的執行力度,例如部分國家可能通過第三國規避禁運。
既可由單一國家發起(如美國對古巴禁運),也可由國際組織聯合實施(如聯合國安理會決議)。2021年聯合國對朝鮮的武器禁運即典型案例。
注:具體禁運措施的法律效力及實施細節,需結合相關國家政策及國際條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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