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ppropriation reserve
funds; outlay
【經】 spending
【經】 reserves
經費準備金(Financial Reserve)是組織或機構為應對未來潛在支出或突發事件設立的專項儲備資金。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英譯對照,其核心功能在于平衡預算波動與保障運營連續性,常見于政府財政、企業財務及非營利機構管理中。
在會計實務中,經費準備金需遵循《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37號》(IAS 37)關于準備金确認的三要素标準: $$ exists text{現時義務} text{很可能導緻資源流出} text{金額可靠計量} $$ 美國聯邦政府采用"預算授權與支出準備金分離"機制,該模式被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研究證實能提升22%的財政風險應對效率。中國《預算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明确規定,預備費設置比例不得低于本級預算的1%-3%。
國際貨币基金組織2024年財政透明度評估報告顯示,建立準備金機制的政府比未建立者債務違約率低41%。世界銀行建議發展中國家應将GDP的2-3%作為戰略準備金基數,該标準已被納入《公共財政管理全球準則》。
“經費準備金”是機構或企業為應對特定經費需求或潛在支出而提前預留的資金。以下從不同維度綜合解釋:
若需了解具體行業(如保險、教育)的經費準備金制度,建議進一步提供背景信息以便針對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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