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uline
scourge
【法】 scourge
punishment; torture
鞭刑(Flogging/Whipping)的漢英詞典釋義與解析
鞭刑是一種以鞭子抽打人體作為懲罰的司法或紀律手段。在漢語中,“鞭”指代由皮革、繩索等材料制成的柔性工具,“刑”則強調其法律制裁屬性;英語對應詞“flogging”和“whipping”均源自古英語,特指通過鞭打實施肉體懲罰的行為。
法律與曆史背景
鞭刑在古代中國、中東及歐洲廣泛存在,例如《唐律疏議》記載其為“笞刑”的一種執行方式。現代社會中,新加坡《刑法典》第325條仍保留鞭刑,適用于嚴重刑事犯罪(如強奸、暴力搶劫),其執行需經醫學評估并限定鞭打次數。
執行方式與文化差異
漢語語境下,傳統鞭刑多使用竹闆或藤條(如清代“笞杖”),而英語國家曆史上常用“cat o' nine tails”(九尾貓鞭)。現代司法鞭刑通常由特定執法人員執行,受罰者需固定于刑架,鞭打部位集中于臀部或背部。
社會争議與人權視角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多次呼籲廢除鞭刑,認為其違反《禁止酷刑公約》。支持者則援引新加坡法務部研究,稱其對累犯率有顯著威懾作用。
參考來源
鞭刑是一種通過鞭打身體(通常為臀部)對犯人實施懲罰的刑罰,具有曆史廣泛性和争議性。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概念
鞭刑使用寬闆藤條或特制刑鞭抽打犯人,主要針對臀部,常造成永久性疤痕。其目的包括肉體懲罰和精神威懾。
曆史起源
執行流程
身體影響
受刑後短期内無法正常坐卧,可能伴隨終身疤痕及後遺症。
現存國家
目前全球約16個國家保留鞭刑,新加坡最典型,適用于強奸、搶劫、販毒等40餘種罪名,成年男性最多24鞭。
争議焦點
如需了解特定國家鞭刑細節(如新加坡行刑流程),可參考、12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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