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訂立合同英文解釋翻譯、訂立合同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settle a bargain

分詞翻譯:

訂的英語翻譯:

book; revise; staple together
【法】 back-order

立的英語翻譯:

establish; exist; immediate; stand

合同的英語翻譯:

contract
【化】 contract; pact
【經】 compact; contract

專業解析

訂立合同(Conclusion of Contract)在漢英法律語境中指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達成合意,并建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權利義務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條規定,訂立合同的本質是"要約"(offer)與"承諾"(acceptance)兩個法律行為的有效結合。

核心要素包含:

  1. 合意形成:英美法系稱為"meeting of the minds"(意思表示一緻),要求要約人明确提出締結契約的意願,受要約人作出無保留同意(unqualified acceptance)。參考《元照英美法詞典》對"consideration"(對價)的釋義,有效合同須具備法律認可的價值交換基礎。

  2. 形式要件:根據中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書面形式(written form)是重要合同的成立要件,特别是涉及不動産交易、涉外合同等法定要式契約。英美普通法則承認口頭合同(parol contract)的有效性,但《防止欺詐法》(Statute of Frauds)規定六類合同必須書面訂立。

  3. 締約能力:當事人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參考《民法典》第十八條對自然人締約資格的規定。企業法人則需遵循《公司法》第十六條關于權限範圍(ultra vires)的限制,超越經營範圍的合同可能被認定為無效。

法律效力層面,有效訂立的合同産生"binding force"(拘束力),任何違約行為将觸發《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的違約責任。國際商務實踐中,合同訂立還涉及準據法(applicable law)選擇和争議解決條款,參考《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14-24條對要約與承諾的特别規定。

網絡擴展解釋

訂立合同是指雙方或多方當事人通過平等協商,達成一緻意思表示,以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核心概念

  1. 法律性質
    屬于民事法律行為,需符合《民法典》規定,強調當事人意思自治和協商一緻。
  2. 目的
    明确各方權利義務,規範行為,保障交易安全。

二、訂立過程

包含兩個法定階段:

  1. 要約
    • 一方提出包含合同主要條款的訂立建議(如價格、數量等);
    • 要約人在答複期限内受約束,不得隨意撤銷。
  2. 承諾
    • 另一方完全同意要約内容,合同即成立;
    • 若對要約實質性修改(如價款、履行方式),則視為新要約。

三、形式要求

可采用以下形式:

四、生效條件

需滿足:

  1. 當事人具備民事行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實,無欺詐、脅迫;
  3. 内容合法,不違反公序良俗。

五、法律意義

合同成立後,對各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違約需承擔相應責任。若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民法典》合同編或華律網、律圖等專業法律平台。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