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定者英文解釋翻譯、推定者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presumer
分詞翻譯:
推定的英語翻譯:
illation
【法】 artificial presumption; praesumptio; presume; supposition
者的英語翻譯:
person; this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詞典語境下,"推定者 (tuīdìng zhě)" 是一個具有特定法律含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向在法律程式中提出、運用或依據某項法律推定(legal presumption)的主體。這個主體通常是司法機關(如法官)或立法機關,而非被推定的對象本身。
以下是其詳細解釋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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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義分解與核心概念:
- 推定 (tuīdìng): 對應英文"Presumption"。指法律基于已知事實或普遍經驗法則,直接認定某一未知事實存在或不存在,除非有相反證據予以推翻。例如,無罪推定 (Presumption of Innocence)、死亡推定 (Presumption of Death)。
- 者 (zhě): 後綴,表示“...的人”或“...的主體”。在此語境下,指實施“推定”這一法律行為的主體。
- 推定者 (tuīdìng zhě): 因此,該詞直譯為"The one who presumes" 或更符合法律術語習慣的"The presumer" (特指法律意義上的推定主體)。其核心含義是創設、援引或依據法律推定進行裁判或決策的權威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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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語境中的角色與主體:
- 主要主體:司法機關 (Judiciary): 最常見且最重要的“推定者”是法官 (Judge) 或法庭 (Court)。法官在審理案件時,依據法律規定或司法實踐中的規則,運用推定來認定事實。例如,法官依據“無罪推定”原則要求控方承擔舉證責任;在特定條件下(如失蹤滿法定年限),法官可依據“死亡推定”宣告失蹤人死亡。
- 次要主體:立法機關 (Legislature): 法律推定的規則本身是由立法機關(國會、人民代表大會等)通過立法程式創設的。在這個意義上,立法機關是法律推定的原始創設者,也可被視為廣義上的“推定者”。它制定了何種事實可以或應當被推定的規則。
- 非主體:被推定對象: 需要特别強調的是,“推定者”不是被推定的事實所指向的對象(即“被推定者”)。例如,在無罪推定中,“推定者”是法官/法庭,他們推定被告無罪;而被告本人是“被推定者”(the presumed person),即被推定為無罪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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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相關術語的區分:
- 被推定者 (Bèi tuīdìng zhě): 指法律推定所直接作用的對象,即其法律狀态或事實被推定的個人或實體。英文為"The presumed person/party"。這是“推定者”行為的承受方,而非實施方。
- 推定事實 (Tuīdìng shìshí): 指通過法律推定所認定的事實本身。英文為"Presumed fact"。這是“推定者”運用推定規則所得出的結論。
- 基礎事實 (Jīchǔ shìshí): 指作為啟動某項推定的前提條件或已知事實。英文為"Basic fact" 或"Foundation fact"。這是“推定者”進行推定的依據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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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場景舉例:
- 在刑事訴訟中,法官(推定者) 依據“無罪推定”原則,推定 被告(被推定者)無罪,除非控方能證明其有罪達到法定标準。
- 在宣告失蹤人死亡的程式中,法院(推定者) 在滿足法定條件(如失蹤滿四年)後,可以推定 失蹤人(被推定者)死亡。
- 立法機關(推定者) 在《民法典》中規定,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确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
權威參考來源:
- 《元照英美法詞典》(Yuánzhào Yīngměi Fǎ Cídiǎn) - 中國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權威法律詞典,對英美法術語(包括Presumption及相關概念)有詳細解釋和精準漢譯。其對“推定”(Presumption)、“可反駁的推定”(Rebuttable Presumption)等詞條的闡釋,是理解“推定者”角色和運作機制的基礎。
- Black's Law Dictionary (布萊克法律詞典) - 國際公認的最權威法律詞典之一。其對"Presumption" 的定義("A legal inference or assumption that a fact exists, based on the known or proven existence of some other fact or group of facts.")以及"Presumption of law" (法律推定) 和"Presumption of fact" (事實推定) 的區分,為理解“推定者”創設和運用推定的法律框架提供了核心依據。該詞典也明确了法官在適用推定中的核心作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Criminal Procedur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第十二條明确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這體現了“無罪推定”原則,明确了人民法院(即法官/法庭)作為“推定者”(在此推定無罪)的法定地位和職責。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Civil Cod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例如,第四十六條關于宣告死亡的規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死亡:...(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滿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請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時間的限制。”)以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了法院在滿足條件時作為“推定者”宣告死亡(即推定死亡)的程式和依據。
網絡擴展解釋
“推定者”是法律和學術領域中的術語,指基于現有證據或邏輯進行推測判斷的主體。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含義
“推定者”由“推定”派生而來,指實施推定行為的主體。根據的翻譯,“推定者”對應的英文為presumer,屬于法律術語。其核心含義包含兩方面:
- 推測判定:通過邏輯推理或間接證據得出結論(如曆史學者推定某事件的發生時間);
- 推舉決定:通過集體協商确定人選或方案(如會議中推定負責人)。
二、法律領域的應用
在法律語境中,“推定者”常指司法或執法人員。例如:
- 無罪推定:法官作為“推定者”需默認被告無罪,直至證據充分證明其有罪;
- 事實推定:根據已知事實推斷另一事實存在(如失蹤滿一定年限可推定死亡)。
三、其他領域示例
- 學術研究:考古學家通過文物特征推定遺址年代;
- 日常判斷:醫生根據症狀推定患者可能的病因。
“推定者”強調基于有限信息進行合理推斷的角色,需結合具體場景理解其職能。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推定的分類(如可反駁推定、不可反駁推定),可參考相關法學文獻。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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