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oint of entry
enter a country
【法】 enter the country; ingress
locale; place; point; site; situs; spot; where
【經】 location; site
入境地點(rùjìng dìdiǎn)指旅客或貨物首次進入一個國家或地區時接受海關、邊檢等官方檢查的指定口岸或位置。該術語在漢英詞典中通常對應以下英文釋義與解釋:
Entry Point:指跨境人員或物品進入主權國家領土時,必須辦理入境手續的首個法定關口。根據中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1條,所有入境人員需在對外開放的口岸(包括航空港、陸路邊境站、海港等)接受邊防檢查。
入境地點需具備海關(Customs)、邊防檢查(Immigration Inspection)、檢驗檢疫(Quarantine)等聯合執法功能,例如北京首都國際機場、深圳羅湖口岸等。
依據國際民航組織(ICAO)文件,分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國家移民管理局)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2016年,第1103頁 "入境"詞條。
國際民航組織(ICAO)《口岸設施技術指南》(Doc 9184)
在出入境管理中,"入境地點"區别于過境地(Transit Point)和目的地(Final Destination),其核心特征是完成首次入境法律程式的物理節點。例如經香港轉機至上海,上海為入境地點;若在香港辦理入境手續,則香港成為入境地點。
入境地點是指人員或貨物進入一個國家或地區時首次接受官方檢查、登記或監管的具體口岸或城市。以下從不同角度進行詳細說明:
定義與作用
指國際旅客抵達某國後接受邊防檢查的首個口岸,通常是航班/輪船/陸路交通的到達城市。例如從美國飛往中國的旅客,若首降上海浦東機場,則上海為入境地點。
填寫規則
指國際貨物進入一國海關管轄的首個港口/機場,如海運至上海港的貨物,上海即為進境地。此處需完成報關、檢疫等手續,與實際目的地無關。
||入境地點|最終目的地| |---|---|---| |人員|首次抵達口岸城市|行程終點(如北京入境後去西安,入境地仍為北京)| |貨物|首個清關港口(如上海港)|貨物實際接收地(如成都)|
需要辦理入境手續時,建議提前通過官方渠道查詢最新口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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