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Brandeis Brief
cloth; fabric
【建】 cloth
era; generation; take the place of
【電】 generation
this
【化】 geepound
【法】 gist of action
布蘭代斯訴訟要點(Brandeis Brief)是美國法律史上的标志性訴訟文書,由大法官路易斯·布蘭代斯(Louis Brandeis)在1908年“穆勒訴俄勒岡案”(Muller v. Oregon)中首創。其核心是通過社會實證數據(如勞工健康報告、經濟統計數據等)而非單純法律條文,論證限制女性工時的合理性,以此影響司法判決。該術語現泛指用事實與社會科學研究支撐法律主張的辯護策略。
社會科學的司法應用
突破傳統法律論證依賴先例和法理的局限,引入工廠調查、醫學報告等實證數據,證明長工時對女性健康的危害,推動最高法院支持俄勒岡州的勞工保護法。
來源:哈佛法律評論(Harvard Law Review)
影響司法審查标準
此案确立了“合理性審查”原則,即政府立法若基于充分的社會事實證據,可被認定為合憲。這一邏輯後續擴展至公民權利、公共健康等多領域訴訟。
來源:美國最高法院曆史協會(Supreme Court Historical Society)
漢英對照釋義
原始案例文件
Muller v. Oregon, 208 U.S. 412 (1908) 判決書及布蘭代斯提交的訴訟要點全文,可查閱美國最高法院數據庫:
學術文獻
法律詞典釋義
《元照英美法詞典》将“Brandeis Brief”定義為:“以統計數據、社會調查報告等非法學材料為依據的法律理由書。”
“布蘭代斯訴訟要點”(Brandeis Brief)是一種創新的法律辯護方法,由美國律師路易斯·D·布蘭代斯(Louis D. Brandeis)在1908年“穆勒訴俄勒岡州案”(Muller v. Oregon)中首次系統運用。其核心是通過社會科學數據、醫學報告等非傳統法律證據,論證立法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而非單純依賴法律先例。以下是具體解析:
布蘭代斯訴訟要點不僅是法律技術的創新,更是進步主義時代社會改革的縮影。它通過跨學科證據連接法律與現實,為弱勢群體争取權益提供了新路徑,至今仍對憲法解釋和社會立法産生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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