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mpartible estate
在漢英法律及房地産語境中,“不可分割的房地産”指物理或法律上無法分離為獨立部分的房産或土地,必須作為整體處置。其核心含義與英文術語“Indivisible Real Property”或“Indivisible Real Estate”相對應,具體解析如下:
物理不可分性
指房地産因結構或規劃限制無法物理分割(如共有牆體、整體設計的商業綜合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97條,共有不動産的處分需全體共有人同意,強化了不可分割性。
英文對照:Physically indivisible (e.g., integrated building structures)
法律強制不可分
特定産權類型(如宅基地使用權、部分共有産權房)受法律限制禁止分割。自然資源部《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明确此類資産需按整宗地登記轉讓。
英文對照:Legally indivisible (e.g., restricted property rights)
特征 | 不可分割房地産 | 可分房地産 |
---|---|---|
處置方式 | 必須整體轉讓/抵押 | 可分層、分套分割處置 |
産權登記 | 單一産權證書 | 可頒發多個獨立權證 |
價值影響 | 分割導緻價值大幅貶損 | 分割後各部分價值相對獨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權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2021年施行。
自然資源部《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2019年修訂版。
《元照英美法詞典》,“Indivisible Property”詞條,北京大學出版社。
中國房地産估價師協會《房地産估價規範》(GB/T 50291-2015),住建部發布。
此解釋整合法律文本、行業規範及專業詞典定義,符合漢英法律術語對譯的準确性要求,并涵蓋物理屬性、法律約束及實務場景三維度分析。
不可分割的房地産是指在物理結構或法律層面無法分割為獨立單元的房地産,其核心特征在于整體性和不可分割性。以下從不同維度進行解釋:
建築物與土地的依附關系
房地産通常由土地、建築物及固着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供水、供電設施、花園等)共同構成。例如,房屋必須建在土地上,分離會導緻功能喪失或價值降低。
基礎設施的完整性
建築物内的水、暖、電等設施雖可物理分離,但分離後會破壞整體使用功能或完整性。例如,拆除房屋的承重牆可能導緻結構損壞。
産權登記的限制
部分房地産因規劃用途或産權登記限制,被法律認定為不可分割單元。例如,一套住宅在産權證上登記為整體,無法拆分出售。
特殊性質的認定
如商業綜合體、工業廠房等,其用途和設計使其在法律上需保持整體性,分割可能違反土地使用規定。
所有權與用益物權的統一
房地産物權(如所有權、抵押權、租賃權)依附于整體資産,分割會導緻權益沖突或價值貶損。例如,抵押一棟樓的部分樓層可能影響整體估值。
經濟價值的整體性
房地産的價值通常基于土地和建築物的協同效應,拆分可能降低市場價值或使用效率。
不可分割的房地産強調物理、法律、權益三者的統一性,其界定直接影響交易、繼承、抵押等行為。例如,在司法拍賣中,不可分割房産需整體處置。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細則,可參考《物權法》或不動産登記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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