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全權管轄英文解釋翻譯、全權管轄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unlimited jurisdiction

分詞翻譯:

全權的英語翻譯:

【經】 full authority

管轄的英語翻譯:

administer; domination; police; rule

專業解析

全權管轄(英文:Plenary Jurisdiction)指法院或政府機構對特定案件或事務擁有完全、排他且不受限制的裁決權。該概念強調管轄主體在法定範圍内可行使所有必要的司法或行政權力,無需受其他機關幹預。其核心特征包括:

一、法律内涵解析

  1. 排他性(Exclusivity)

    全權管轄排除其他平行機構對同一事項的幹預。例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對州際争議擁有全權管轄權(《美國憲法》第三條),州法院無權審理。

  2. 終局性(Finality)

    行使全權管轄的裁決通常為終局決定,如國際法院(ICJ)對當事國自願提交的争議作出的判決具有強制約束力(《國際法院規約》第36條)。

  3. 權力完整性(Comprehensive Authority)

    管轄主體可采取取證、裁決、執行等所有必要措施。例如,中國海事法院對專屬經濟區案件行使全權管轄時,涵蓋調查、扣押船舶等強制措施(《海事訴訟特别程式法》第6條)。

二、典型應用場景

三、術語英漢對照

英文術語 中文對應 法律特征
Plenary Jurisdiction 全權管轄 權力完整且排他
Exclusive Jurisdiction 專屬管轄 排除其他主體幹預
Subject-Matter Jurisdiction 事項管轄權 限定案件類型範圍

權威參考來源

  1. 《元照英美法詞典》對"Plenary Jurisdiction"的定義(法律出版社)
  2. 《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第11版"Jurisdiction"條目
  3. 聯合國《國際法院規約》官方文本(UNICJ Statute)

全權管轄的本質是法律賦予特定主體的最高層級裁決權,其行使需嚴格遵循法定程式與權限邊界,以平衡效率與權力制衡。

網絡擴展解釋

“全權管轄”是由“全權”和“管轄”組成的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兩部分理解:

  1. 基本詞義解析

    • 管轄:指對某事務或區域的管理、統轄權,法律上特指法院受理案件的權限劃分,如級别管轄(上下級法院分工)、地域管轄(不同地區法院分工)等。
    • 全權:表示擁有完整的、不受限制的權力。
  2. 複合詞含義 全權管轄即指某一主體(如機構、法院或個人)對特定事務、區域或案件擁有完全且排他性的管理或裁決權,其他主體不得幹預。例如:

    • 國際法中,某國可能通過協議獲得對某區域的“全權管轄”;
    • 司法領域,特定法院可能被賦予某類案件的專屬管轄權。
  3. 應用場景

    • 法律領域:如合同中約定争議由某仲裁機構“全權管轄”,排除其他司法途徑;
    • 行政管理:如中央政府授權某部門全權處理特定事務;
    • 國際關系:曆史上存在殖民地對宗主國的“全權管轄”依附關系。

需注意:該詞并非嚴格法律術語,具體含義需結合上下文。若涉及實際案例,建議參考具體條文或協議表述。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按列排序八進制指示籌辦粗試驗單弓形折流闆大字的逗點多孔闆分布器耳炎跟蓋固定螺栓矽栅互補金屬氧化物半導體郝秦生氏牙灰白質的混合槽護士長勞力勞務契約鱗部流動廚房龍骨狀軟骨邁克耳孫-莫雷實驗耐酸油漆顴耳幅指數全銜背書十八酰基事實不明确使用不適名稱碎煤衛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