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aw of domestic relation
flesh; relatives
【醫】 relative; sib
dharma; divisor; follow; law; standard
【醫】 method
【經】 law
親屬法(Domestic Relations Law)是調整基于婚姻、血緣或法律拟制形成的親屬間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範總稱。在中國法律體系中,它屬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核心組成部分,在英美法系國家則常作為獨立部門法存在。
從法律特征看,親屬法具有雙重屬性:
核心調整範圍包括:
比較法視角下,中國親屬法強調"家庭文明建設"的價值導向(第一千零四十一條),而普通法系國家更側重通過判例确立兒童最大利益原則。國際權威法律數據庫Westlaw将親屬法細分為婚姻法、親子關系法、家庭財産法三大子系統。
(主要法條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編;比較法參考:美國《統一婚姻及離婚法案》UMDA)
親屬法是指調整因婚姻、血緣、收養而産生的親屬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範總稱,其核心是規範親屬身份關系及相關的財産關系。以下是具體解析:
法律範疇
親屬法在廣義上包括婚姻關系、血親關系和監護關系的法律規範,而狹義僅指血親關系的規定。在中國,調整婚姻家庭關系的法律稱為“婚姻法”,屬于獨立于民法的法律部門;而在大陸法系國家(如德國、日本),親屬法通常作為民法典的一編,歸屬民法體系。
調整對象
主要規範基于婚姻、血緣和收養形成的親屬關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且法律僅調整一定範圍内的親屬(如直系血親、三代以内旁系血親)。
身份關系
規定親屬身份的産生(如結婚、收養)、變更(如離婚)和終止(如死亡),例如婚姻的成立與解除、親子關系的确認等。
權利義務
親屬間的權利義務包括身份和財産兩方面,如撫養、贍養、繼承等。例如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夫妻共同財産制度等。
倫理性與強行性
親屬法具有強烈倫理色彩,與社會傳統密切相關,且多數規定為強行性規範(如禁止近親結婚),當事人不得自行變更。
親屬分類
在中國,親屬法通常被稱為“婚姻法”,但嚴格來說,婚姻法是親屬法的子集。親屬法涵蓋更廣泛的内容,包括收養、監護等非婚姻關系。
如需了解具體法律條文或司法案例,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或查閱來源網頁中的法律知識庫(如華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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