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oan onactual estate
不動産抵押放款(Real Estate Mortgage Loan)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以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不動産作為擔保物,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若借款人到期未能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抵押權人)有權依法處置該抵押不動産,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以下從漢英詞典角度結合法律與金融實務進行詳細解釋:
抵押标的物
指土地、房屋、林木等不可移動的財産(Immovable Property),區别于動産抵押(如設備、存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95條,抵押財産需權屬清晰且可流通。
擔保物權設立
借款人(抵押人)将不動産的他項權利(如處置權)轉移給貸款人(抵押權人),但保留所有權。債務履行後抵押權消滅,違約時抵押權人可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物(《民法典》第394條)。
貸前評估
金融機構需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抵押物進行價值鑒定(Appraisal),通常貸款額度不超過評估價值的70%(商業地産)或80%(住宅),以規避市場波動風險。
登記生效原則
不動産抵押合同自籤訂時成立,但抵押權需經不動産登記機構登記方可生效(《民法典》第402條)。登記内容包含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範圍等。
優先受償權
同一不動産存在多個抵押權時,按登記時間先後确定清償順序。首登抵押權人享有第一順位優先受償權(《民法典》第414條)。
中文術語 | 英文對應 | 釋義說明 |
---|---|---|
不動産抵押 | Real Estate Mortgage | 以不動産為擔保的債權關系 |
抵押權人 | Mortgagee | 持有抵押權的貸款方(如銀行) |
抵押人 | Mortgagor | 提供不動産擔保的借款方 |
抵押登記 | Mortgage Registration | 抵押權設立的法定公示程式 |
流押條款 | Forfeiture Clause | 禁止約定違約時直接轉移所有權 |
專業提示:根據《城市房地産抵押管理辦法》,學校/醫院等公益設施、權屬有争議的不動産、依法查封的資産不得抵押。跨境融資中需注意境外機構接受中國不動産抵押的法律可行性。
參考來源:
不動産抵押放款是指銀行或金融機構以借款人的不動産(如房屋、土地等)作為抵押擔保,向其發放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以下是詳細解釋:
不動産抵押放款屬于「抵押貸款」的一種形式,其核心特征是以不可移動的財産(如房地産)作為抵押物。借款人将不動産所有權有條件轉讓給放款方,但不轉移實際占有權。若借款人未能按時還款,放款方有權依法處置抵押物以優先受償。
相較動産抵押,不動産抵押因标的物價值高、穩定性強,通常貸款額度更大、期限更長,但需強制登記才能生效。
如需了解具體案例或區域政策差異,可參考法律文件《擔保法》及《物權法》相關規定。
變異偏振比例抽樣程式時間觸媒劑德利馬氏手術釣魚者疊代形式第十三因子付款國工作規程管刷桂皮酰雞冠生長試驗集液凹槽拷問室可數類科刑狂怒地硫酸亞鐵铯離子交換纖維色譜法颞下颌的萍蓬草全三元樹涉水首級斯盤-83算特勞伯氏現象臀腹股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