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搶奪"是一個漢語動詞,其核心含義是指以暴力或強制手段,公然奪取他人財物的行為,通常帶有非法性和侵害性。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如下:
暴力奪取財物
指使用強力或脅迫手段,公然奪取他人財物。
英文直譯: To snatch; to seize by force
例:搶奪路人錢包(Snatch a pedestrian's wallet)
法律語境: 在刑法中,"搶奪罪"指未使用兇器但趁人不備奪取財物(區别于"搶劫"的暴力脅迫),英文對應 snatching
或 forcible seizure
。
争搶、争奪
引申為激烈争奪某物或機會,強調競争性。
英文對應: To scramble for; to wrest
例:搶奪市場份額(Scramble for market share)
二字疊加強化了非法性、突發性,隱含對原所有者權利的侵犯 。
Snatch
:強調突然、迅速地奪取(如趁人不備)。
例:The thief snatched her bag and ran away.
Seize by force
:突出使用暴力強制獲取。
例:The army seized the supplies by force.
petty theft with force
(部分法系);robbery
。定義:"用強力把别人的東西奪過來。"
對應詞條:snatch; grab; wrest sth. from sb.
區分 snatching
(搶奪)與 robbery
(搶劫)的暴力程度 。
英文中 snatch
介于 steal
(偷竊)和 rob
(搶劫)之間 。
“搶奪”是一個漢語動詞,指通過強力或突然行動奪取他人財物、機會或資源的行為。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字面含義
“搶”指快速行動或争奪,“奪”指強行取得,組合後強調以非正當手段快速占有本不屬于自己的事物,如“搶奪財物”“搶奪市場份額”。
法律定義
在中國刑法中,“搶奪罪”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公開奪取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的行為。與“搶劫罪”不同,搶奪通常不直接使用暴力或威脅人身安全,而是利用突然性實施(如飛車搶奪)。
若涉及法律問題(如罪責判定),需結合具體案情和司法解釋。日常使用中需注意語境,避免混淆“搶奪”與“搶劫”等法律術語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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