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nformal marriage
lack; be devoid of; be scant of; need; short of; want
【醫】 deficiency; deprivation; leipo-; lipo-; poverty
【經】 absence; run low; scarcity; underage
【法】 legal form
marry; get married; marriage; matrimony; wedding
【醫】 marriage
"缺乏法定形式的結婚"在漢英法律語境中特指未完成法律要求登記程式的婚姻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婚姻登記是确立合法夫妻關系的唯一法定程式(中國人大網,2020)。在英美法系中,此類關系被稱為"de facto marriage"或"non-formalized union",但需注意普通法婚姻(common-law marriage)僅在部分英美法域具有法律效力。
該概念包含三個核心要素:
比較法視角下,英國《婚姻法案1949》要求宗教或世俗儀式雙重要件,而美國各州對普通法婚姻的認定标準存在顯著差異(West's Encyclopedia of American Law)。這種法律形式要件的跨國差異性,在國際私法領域常引發準據法適用争議。
權威參考文獻:
“缺乏法定形式的結婚”指的是男女雙方未按照法律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導緻婚姻關系在法律上不被認可的情況。以下是詳細解釋及法律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結婚必須同時滿足實質要件(如年齡、自願)和形式要件(登記程式)。若缺乏法定形式要件,主要表現為未在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則雙方關系屬于同居關系而非合法婚姻()。
婚姻無效性
未辦理登記的婚姻自始無效,雙方不享有夫妻權利(如財産共有權、繼承權)和義務(如扶養義務)()。
財産與子女問題
補辦登記的效力
若後續補辦結婚登記,婚姻效力從雙方均符合結婚實質要件時起算(例如達到法定婚齡)()。
若婚姻登記存在程式瑕疵(如材料缺失但已登記),可能被認定為行政瑕疵而非直接無效,需通過行政訴訟解決()。
提示:建議通過合法登記确立婚姻關系,避免財産、子女權益等糾紛。若需進一步法律咨詢,可參考權威來源。
白三烯暴富的編譯指示句子側柏齒根管口傳真電報系統粗礦低氧症閥杆芳香族取代定向高異亮氨酸工程數據化學抵抗加壓法精細胞舊毛絨熱類堿基物聯枯硫酸二甲脂沒食子苷色素期望支付全息照相術人工喂養的聲能傳輸率深綠色十分之一能母適合試探設備首都水質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