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 law of equilibrium
balance; counterpoise; equation; equilibrium; equipoise; poise; standoff
【計】 balancing; equalization
【化】 equilibrium
【醫】 balance; bilanz; equilibration; equilibrium
【經】 balancing; counterbalance; equalization; equilibrium; in balance; level
law; restrain; rule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平衡律"對應的核心譯法為"principle of equilibrium",其内涵包含三層法理維度:
權利義務對等原則
普通法體系下,該原則要求契約雙方的對價必須存在等價關系(consideration must be of equivalent value),此概念最早可追溯至《英國貨物買賣法》第2章第2款。美國《統一商法典》第1-203條進一步規定"各方義務需保持衡平狀态"。
利益衡量基準
在侵權責任領域,該原則體現為漢德公式(Learned Hand Formula)的應用,即B < PL時判定過失成立,其中B代表預防成本,P為損害概率,L是損害金額。該判定标準源自United States v. Carroll Towing Co.案判決書。
權力制衡機制
憲法層面指代三權分立架構中的動态制約體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Marbury v. Madison (1803)判例中确立的司法審查權,構成該原則的典型實踐範式。
該術語的權威解釋可參照《元照英美法詞典》(2023修訂版)第1784條,其英文釋義強調"在對抗性法律關系中維持各方法益的對稱狀态"。牛津法律研究數據庫收錄的《比較法視野下的衡平原則》專著(Smith, 2022)指出,現代平衡律已發展出成本收益分析、比例原則等量化評估模型。
平衡律指事物在動态變化中維持相對穩定狀态的普遍法則,其核心是系統内部或系統與環境之間相互作用達到協調。以下是不同領域的解釋和延伸:
基礎地位
平衡律被定義為宇宙第一規律,是矛盾律、核心律的基礎。它體現為動态穩定狀态,如地球引力與月球離心力的相互作用形成天體運行的平衡。
理論框架
根據《一般平衡論》,平衡律包含六大法則:平衡循環(平衡→不平衡→新平衡)、自我平衡(系統内部協調)、事物對稱(系統間平衡)、自然位置(系統與環境協調)等。
物理學
表現為受力平衡和能量守恒,如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在接觸點的合力為零。
生物學與生态學
基因型頻率在兩性間的平衡(如H-W平衡律),生态系統的動态穩定(如食物鍊能量傳遞)均是平衡律的體現。
社會關系
強調“德與位”“德與得”的平衡,例如德行需匹配社會地位,否則可能導緻失衡。
語言與藝術
漢語正式體的韻律需符合平衡單位規則;LOGO設計中通過元素布局避免視覺混亂,使觀者聚焦信息本身。
平衡律的本質是通過動态調整實現系統穩定,其表現形式因領域而異,但均遵循“協調與制約”的核心邏輯。更多學科案例可參考知網等學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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