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土地征用英文解釋翻譯、土地征用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land acquisition

分詞翻譯:

土的英語翻譯:

dust; earth; ground; homemade; land; local; soil; unrefined
【醫】 clay; earth; geo-; terra; terrae

地的英語翻譯:

background; ground; land; soil; the earth
【計】 GND
【化】 earth
【醫】 geo-; loci; locus

征用的英語翻譯:

commandeer; expropriation; impressment; requisition
【經】 expropriation; requisitioning

專業解析

土地征用(Land Expropriation)指國家基于公共利益需求,依法将集體所有或私人使用的土地轉為國有并給予補償的行政行為。這一概念在中英法律語境中存在以下核心内涵:

  1. 法律屬性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土地征用屬于政府行使公權力的強制行為,需符合城鄉規劃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英文術語"expropriation"在《元照英美法詞典》中定義為"政府為公共目的強制取得私人財産的行為",強調程式合法性與補償義務。

  2. 補償機制 現行法律要求實施區片綜合地價制度,參考《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等,确保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國際比較中,世界銀行《征地補償指南》建議補償标準應達到"市場價值等效"原則。

  3. 實施程式 需嚴格履行"兩公告一登記"程式,包含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及補償登記環節,具體流程載于《土地征收程式規定》第三章。牛津法律數據庫(Oxford Law)收錄的案例顯示,英美法系國家普遍設置司法審查環節保障權利人救濟途徑。

  4. 術語辨析 《英漢法律詞典》明确區分"expropriation"(強制性征收)與"requisition"(臨時征用),中文對應的"征用"特指臨時使用并返還原物的情形,與永久性"征收"存在本質差異。

網絡擴展解釋

土地征用是指國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如基礎設施建設、城鎮化發展等),依照法定程式強制将集體所有的土地收歸國有,并給予合理補償的行政行為。以下從定義、法律特征、程式及補償等方面詳細解釋:

一、核心定義

  1. 所有權轉移:土地征用本質上是将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轉變為國家所有。例如修路、建學校等公共項目需占用集體土地時,通過征用程式使土地歸屬國家。
  2. 公共利益前提:必須出于國防、交通、民生等公共利益目的,不能用于商業開發。

二、法律特征

  1. 強制性:征用是政府行使行政權力的行為,集體或個人不得拒絕。
  2. 補償性:需依法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等,補償标準需綜合考慮地理位置、經濟水平等因素。
  3. 程式法定:必須經過拟定方案、審批、公告、實施等法定流程,由縣級以上政府組織實施。

三、與“土地征收”的術語辨析

根據憲法修正案,二者存在區别:

四、補償原則

補償需遵循“保障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原則,包括:

提示:若對征用合法性或補償标準有疑問,建議通過行政複議或訴訟途徑維權(參考《土地管理法》第47條)。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安定型便通波差頻率不出庭腸沙船上煉油廠戳穿大流行性霍亂感應電梳刷橫梁蕨葉楊梅鍊路密碼設備濾框磨擦圓盤蓬子菜屏蔽帶平整柔轫電纜求工業用環烷酸去磁作用軟焊錫軟件包生育指數試問首次失敗平均時間特寫器體系的網膜上隱窩微程式控制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