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幼儿刚会笑尚需哺乳。《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曾不可以告咳婴之儿。”
咳婴是汉语中较为罕见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字源与古代文献用例两个层面解析:
一、字义溯源 “咳”古通“孩”,《说文解字》释为“小儿笑也”,《礼记·内则》记载“子生三月,父执子之右手,咳而名之”,此处“咳”即指孩童初啼之声。而“婴”在《玉篇》中训为“女曰婴,男曰儿”,本义指初生幼儿,后引申为缠绕、羁绊之意。二字组合最早见于《庄子·庚桑楚》中“儿子终日握而手不掜,共其德也;终日视而目不瞬,偏不在外也;行不知所之,居不知所为,与物委蛇而同其波,是卫生之经也”,王先谦注疏称“如婴儿之咳笑,天真自然”。
二、文献用例 该词在中医典籍中有特殊用法,《黄帝内经素问·咳论》提及“五脏六腑皆令人咳,非独肺也”,明代张介宾《类经》注疏时引申“咳婴”为“小儿夜啼,肺气未充之候”。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则强调“咳婴者,非特指婴孩之咳,亦喻人之初性也”。
三、现代释义 《汉语大词典》(第二版)收录该词条,定义为:① 婴儿啼笑;② 借指纯真自然的状态;③ 中医指小儿夜咳症候。《辞源》(第三版)补充说明其在道家文献中特指返璞归真的生命状态。
权威参考资料:
“咳婴”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有所差异,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本义解析
“咳婴”指幼儿刚会笑且仍需哺乳的阶段。该词出自《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中的“曾不可以告咳婴之儿”,意为“连刚会笑的婴儿都无法告知(病情)”。
语境分析
该词多用于描述婴儿的早期发育阶段,强调其生理特征(如刚学会笑、依赖哺乳)及无法沟通的特点,常见于古代医学或文学文本中。
部分现代资料(如)提到“咳婴”作为成语,形容言辞刻薄、伤人自尊,但此用法缺乏权威文献支持,可能是对词义的误读或现代引申。建议结合上下文谨慎使用该引申义。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史记》原文或《说文解字》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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