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形体。《文子·九守》:“精神本乎天,骨骸根于地,精神入其门,骨骸反其根,我尚何存。” 明 唐顺之 《瘗河壖枯骨志》:“古人之于骨骸严而别,亦不欲其混也。” 明 徐霖 《绣襦记·闻信增悲》:“枝柯碧翠多瀟洒,清高不染尘埃。散天香薰透骨骸,龙涎奚足称哉。”
骨骸(gǔ hái)是汉语中表示人或动物死亡后遗留的骨骼组织的正式书面用语,具有以下核心含义与用法:
指人或动物死亡后,肌肉组织腐烂消失后留下的完整或零散的骨骼结构。强调骨骼作为躯体最后的物理存在形态。
例证:
《左传·宣公十五年》载“析骸以爨”,描述极端困境下以尸骨为燃料,其中“骸”即指骨骼。
从“骨”部,《说文解字》释为“胫骨也”,后引申为全身骨骼(《汉语大词典》。
“骨”与“骸”同义复用,增强词义明确性,属汉语典型构词法(《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
指古代遗存或现代案件中需鉴定的骨骼,如《洗冤集录》载“检验骸骨”之法(宋慈,1247年)。
象征生命消亡或历史沧桑,如鲁迅《野草》:“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骸骨也不收敛。”
用于规范表述,如《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中“尸骨”即含骨骸之义。
“尸骨”侧重连带软组织的遗体,“骨骸”特指腐化后的纯骨骼(《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骸骨”为同义异序词,古籍更常见(如《史记·项羽本纪》“余骸骨归”),现代汉语中“骨骸”使用频率更高(北京大学CCL语料库)。
权威参考来源:
“骨骸”是汉语中的复合词,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详细解析:
指人体或动物体的骨骼结构,即支撑躯体的骨质框架。该词由“骨”(骨骼)和“骸”(尸骨)组成,强调完整的骨骼系统。如《文子·九守》中“骨骸根于地”即用此本义。
在道家文献中常与“精神”对举,如“精神本乎天,骨骸根于地”,体现古人认为肉体与灵魂分别源于天地二元的思想。明代唐顺之《瘗河壖枯骨志》中的“骨骸严而别”则显示古人对遗骸的敬重。
现代语境中可比喻事物的核心架构,如“企业的骨骸在于管理制度”。这种用法强调事物不可或缺的基础性部分,类似生物学中骨骼对机体的支撑作用。
需注意“骸”正确读音为hái(沪江词典标注,汉典确认),部分新资料标注gāi属于注音错误,应以权威词典为准。
该词兼具具体与抽象双重表意功能,使用时需注意语境对词义的限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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