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献俘。《诗·鲁颂·泮水》:“淑问如 皋陶 ,在泮献囚。” 郑玄 笺:“囚,所虏获者。” 清 戴名世 《<李太常案牍>序》:“然而献囚必於泮宫者,岂非以献囚固所以为教?” 清 霅中人 《<中西纪事>后序》:“献囚泮水,偃伯 灵台 ,画玉斧而不渝,巩金甌于无缺。”
献囚是古代汉语中的专有名词,指在战争胜利后,将俘虏进献给君主或宗庙的仪式性行为,属于古代军礼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含义包含以下三层:
字义解析
“献”意为进献、呈献;“囚”指战俘或罪犯。合称指将战争中捕获的敌方人员作为战利品进献于统治者或祖先神灵,彰显武力功绩。该词属书面用语,现代汉语已罕用。
历史礼制背景
据《周礼·春官·大司马》记载,凯旋后需“献俘于社(社稷)”“献囚于王”。仪式分两级:
如《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晋楚城濮之战后“献楚俘于王”,即属此类典仪。
文化象征意义
献囚本质是“宣威”与“天命认证”的政治仪式,通过展示武力胜利强化统治合法性。如《尚书·泰誓》载周武王克商后“献囚”于牧野,象征政权更替的天命转移。
权威参考来源
“献囚”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的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分析综合理解:
“献囚”指古代战争胜利后,将军队俘虏的敌人进献于宗庙或朝廷的仪式,属于军事礼仪的一部分。该词最早见于《诗经·鲁颂·泮水》中的“淑问如皋陶,在泮献囚”()。郑玄注解为“囚,所虏获者”,即俘虏()。
部分非权威来源(如)将“献囚”解释为“主动投降成为囚犯”,但根据《诗经》及历代注疏,其核心含义应为“进献俘虏”,而非自我牺牲行为。需以高权威文献为准()。
总结来看,“献囚”是古代军事胜利后的一种礼仪性行为,兼具战功展示和文化象征意义,需结合历史语境理解其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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