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嫡子与庶子。《明史·金忠传》:“至是 淇国公 丘福 等党 高煦 ,劝帝立之。独 忠 以为不可,在帝前歷数古嫡孽事。”
“嫡孽”是一个汉语词汇,源自古代家庭制度,主要指嫡子和庶子的区分,常用于描述血统纯正性与继承权问题。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定义,“嫡”指正妻所生的子女,享有家庭中的优先继承权和正统地位;“孽”则指非正妻所生的子女,如妾室或外室所生,地位较低,常被视为旁支或非正统。合称“嫡孽”,强调家族内部的嫡系与庶系之别,反映了传统宗法制度下的等级观念。例如,在历史文献中,“嫡孽之争”常指嫡子与庶子间的继承冲突。参考来源包括权威汉语词典如《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出版)和《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这些资料提供了标准化的词义解析和语境应用。
“嫡孽”是古代宗法制度中的概念,特指正室与妾室所生子女的身份差异,具体解释如下:
现代语境中,“嫡孽”偶尔用于比喻血缘亲疏或身份正统性,如文学作品中象征家族内部矛盾。
若需进一步了解古代宗法制度或相关历史案例,可参考《明史》等文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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