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fruit tree]∶果树
(2) [fruit]∶水果
彼处不产五谷,虽有果木,亦都不食,惟喜以土代粮。——《镜花缘》
(1).果树。《管子·地员》:“蓄植果木,不若三土。” 晋 左思 《<三都赋>序》:“考之果木,则生非其壤;校之神物,则出非其所。” 南朝 宋 谢灵运 《还旧园作见颜范二中书》诗:“果木有旧行,壤石无远延。”
(2).指水果。 元 高文秀 《襄阳会》第一折:“叔父,你不饮酒呵,你请箇果木波……你看这桌子上,好枣、好桃、好梨也。”
果木是汉语中具有双重含义的复合名词,其核心指代与果实相关的植物类别。《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将其定义为“果实可食的树木”,即人们常说的果树,例如苹果树、梨树等。这一概念在《汉语大词典》中进一步扩展为“果树木材”,指果树躯干在木工、雕刻等领域的应用材料。
从植物学分类角度,《中国果树分类学》将果木细分为三个亚类:核果类(如桃、杏)、仁果类(如山楂、枇杷)和浆果类(如葡萄、猕猴桃),其中柑橘类因独特的形态特征被单独列为芸香科果木。这种分类体系体现了中国农业科学对果木的系统认知。
古籍《齐民要术》记载了果木在农业生产中的经济价值,特别强调其“春华秋实”的生长特性与“三年挂果,五年成材”的培育规律。现代农林经济学研究显示,优质果木品种每亩年均产值可达传统农作物的3-5倍,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支撑。
在文化符号层面,《诗经》中“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的记载,印证了果木在古代礼仪文化中的特殊地位。这种文化基因至今仍体现在传统节庆的果品馈赠习俗中,形成独特的民俗文化载体。
“果木”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解析:
果木的木材因质地坚硬、纹理美观等特点,常被用于:
需注意:关于木材用途的描述多来自低权威性网页,建议结合专业资料进一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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