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悲哀和欢乐失之过分的音乐。《周礼·春官·大司乐》:“凡建国,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 郑玄 注:“过声,失哀乐之节。” 元 陆友 《研北杂志》卷四:“若教乐,淫声、过声、凶声、漫声皆禁之,淫声若 郑 卫 之音,过声若哀乐之节。”
“过声”是一个古代音乐术语,其含义和背景可综合以下信息进行解释:
“过声”指音乐中情感表达过度、不符合礼制规范的现象,特指悲哀或欢乐的情绪超出应有节制。这一概念源于《周礼·春官·大司乐》中“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的记载,强调音乐需符合礼乐制度的情感尺度。
古代礼乐制度强调“中正平和”,认为音乐应引导而非放纵情感。过度悲喜的音乐可能被视为扰乱社会秩序,因此需通过官方规范加以约束。
现代汉语中“过声”极少使用,但部分文学作品中可能借其字面意义(如“过度的声音”)表达情感,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过声”是古代礼乐制度中的专业术语,核心含义为音乐情感表达失度。若需进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相关礼乐制度,可参考《周礼》及历代注解文献。
《过声》是一个汉字词语,指的是声音在空气中传递或经过的过程。
《过声》的部首是“辶”(走部),由四个笔画组成。
《过声》一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汉语,形声字兼有象形和指事字的特点,表示了声音通过空气传递的过程。
《过声》在繁体字中的写法为「過聲」。
在古时候的汉字写法中,「过声」可能以不同的形态呈现,因为汉字的书写形式在演变过程中会有一定的变化。
1. 我听到了远处传来的汽车喇叭声,仔细聆听着声音的过声。
2. 风吹过耳边,留下了微弱的过声。
1. 声音
2. 传递
3. 听觉
4. 音效
1. 声响
2. 音响
3. 声息
1. 寂静
2. 静音
3. 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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