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悲哀和歡樂失之過分的音樂。《周禮·春官·大司樂》:“凡建國,禁其淫聲,過聲,兇聲,慢聲。” 鄭玄 注:“過聲,失哀樂之節。” 元 陸友 《研北雜志》卷四:“若教樂,淫聲、過聲、兇聲、漫聲皆禁之,淫聲若 鄭 衛 之音,過聲若哀樂之節。”
“過聲”是一個古代音樂術語,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過聲”指音樂中情感表達過度、不符合禮制規範的現象,特指悲哀或歡樂的情緒超出應有節制。這一概念源于《周禮·春官·大司樂》中“禁其淫聲、過聲、兇聲、慢聲”的記載,強調音樂需符合禮樂制度的情感尺度。
古代禮樂制度強調“中正平和”,認為音樂應引導而非放縱情感。過度悲喜的音樂可能被視為擾亂社會秩序,因此需通過官方規範加以約束。
現代漢語中“過聲”極少使用,但部分文學作品中可能借其字面意義(如“過度的聲音”)表達情感,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過聲”是古代禮樂制度中的專業術語,核心含義為音樂情感表達失度。若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相關禮樂制度,可參考《周禮》及曆代注解文獻。
《過聲》是一個漢字詞語,指的是聲音在空氣中傳遞或經過的過程。
《過聲》的部首是“辶”(走部),由四個筆畫組成。
《過聲》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形聲字兼有象形和指事字的特點,表示了聲音通過空氣傳遞的過程。
《過聲》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過聲」。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過聲」可能以不同的形态呈現,因為漢字的書寫形式在演變過程中會有一定的變化。
1. 我聽到了遠處傳來的汽車喇叭聲,仔細聆聽着聲音的過聲。
2. 風吹過耳邊,留下了微弱的過聲。
1. 聲音
2. 傳遞
3. 聽覺
4. 音效
1. 聲響
2. 音響
3. 聲息
1. 寂靜
2. 靜音
3. 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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