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卫王宫的官吏的子弟。《周礼·天官·宫伯》:“若邦有大事,作宫众则令之。” 郑玄 注:“谓王宫之士庶子,於邦有大事或选当行。” 陆德明 释文:“谓起宫中之众,使士庶子行,则宫伯戒令之。”
"宫众"是一个古汉语词汇,现代汉语中已较少使用,其含义需结合古代文献语境理解。根据权威汉语工具书的解释,其核心含义如下:
一、字义分解
宫
本义指房屋、居所,后特指帝王或神灵的居所(如宫殿、宗庙),引申为围绕、屏障之意。《说文解字》释:"宫,室也。" 在宗法制度中,"宫"亦代指宗族或家族范畴。
众
本义为多人聚集,《说文解字》:"众,多也。" 引申指群体、徒属或兵众,如《左传》"悉众以战"中的"众"即指军队。
二、整体释义
"宫众"为偏正结构,指隶属于某一宫室或宗族的群体,具体包含两类语境:
指同一宗族或家族的成员。古代宗法制下,"宫"可代指家族,如《礼记·内则》"由命士以上,父子皆异宫"中的"宫"即家族单位,"宫众"即家族内成员。
特指护卫宫室的兵卒或侍从。如《周礼·天官》载宫伯职掌"王宫之士庶子",其统领的守卫队伍可称"宫众"。
三、典籍用例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楚师背酅而舍,晋侯患之。听舆人之诵曰:'原田每每,舍其旧而新是谋。'公疑焉。子犯曰:'战也!战而捷,必得诸侯;若其不捷,表里山河,必无害也。'公曰:'若楚惠何?'栾贞子曰:'汉阳诸姬,楚实尽之。思小惠而忘大耻,不如战也。'晋侯梦与楚子搏,楚子伏己而盬其脑,是以惧。子犯曰:'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子玉使斗勃请战,曰:'请与君之士戏,君冯轼而观之,得臣与寓目焉。'晋侯使栾枝对曰:'寡君闻命矣。楚君之惠,未之敢忘,是以在此。为大夫退,其敢当君乎?既不获命矣,敢烦大夫谓二三子:戒尔车乘,敬尔君事,诘朝将见。'晋车七百乘,韅、靷、鞅、靽。晋侯登有莘之虚以观师,曰:'少长有礼,其可用也。'遂伐其木以益其兵。己巳,晋师陈于莘北,胥臣以下军之佐当陈、蔡。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将中军,曰:'今日必无晋矣。'子西将左,子上将右。胥臣蒙马以虎皮,先犯陈、蔡。陈、蔡奔,楚右师溃。狐毛设二旆而退之。栾枝使舆曳柴而伪遁,楚师驰之。原轸、郤溱以中军公族横击之。狐毛、狐偃以上军夹攻子西,楚左师溃。楚师败绩。子玉收其卒而止,故不败。晋师三日馆谷,及癸酉而还。"
其中"中军公族"即晋侯直属的宗族武装,可视为"宫众"的一种表现形式(注:此处通过《左传》战例说明宗族武装的实战角色,印证"宫众"作为宗族军事力量的存在)。
主要参考文献:
“宫众”是古代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保卫王宫的官吏的子弟,常见于周代礼制文献中。具体解释如下:
基本定义
指负责守卫王宫的官吏及其家族子弟。根据《周礼》记载,这类群体在王宫安全事务中承担重要职责,尤其在“邦有大事”(如战争、祭祀)时会被征召执行任务。
历史背景与出处
职能与结构
属于周代“宫伯”管辖,主要负责宫廷守卫,平时维护秩序,特殊时期则听从调遣。其成员兼具“官吏子弟”和“护卫”双重身份,体现了古代世袭与职责结合的制度特点。
如需更深入的历史语境或文献例证,可参考《周礼》原文及汉代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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