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古 越裳国 进贡白雉事。喻国家强盛,人民安居乐业。语出《后汉书·南蛮传》:“ 周公 居摄六年,制礼作乐,天下和平, 越裳 以三象重译而献白雉。” 严复 《主客平议》:“夫纲常名教,凡 中国 所恃以立国明民者,亘万古而不变者也。属者之不振,正纲常名教之不张,张则格 苗 贡雉之盛,可復见於今日。”
贡雉(gòng zhì)是汉语中的一个历史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古代藩属国或边远部族向中原王朝进献雉鸟(野鸡)的行为,后引申为臣服纳贡的象征。以下是详细解析:
雉在古代被视为珍禽,其华丽羽毛象征祥瑞。《后汉书·南蛮传》记载,周成王时期,南方越裳氏曾“献白雉”,以示归顺。这一行为成为后世“贡雉”的典故来源。
雉鸟进贡代表边远政权对中原王朝的臣服,是宗藩关系的具象化表达。《尚书大传》称:“交趾之南有越裳国,周公居摄六年,制礼作乐,越裳以三象重译而献白雉”,强调礼乐教化对四夷的感召力。
白雉因稀有被视为“德泽所及”的祥瑞。汉代纬书《孝经援神契》载:“王者德及四方,则白雉见”,将贡雉与君主德行关联。
唐代诗人王维在《送秘书晁监还日本国》中化用“雉译”典故(“雉译赆白雉”),以“贡雉”暗喻中日友好往来,凸显文化认同。
部分学者认为“贡雉”可能源于古越地的图腾崇拜。民族学研究显示,雉鸟在百越文化中代表太阳神(如河姆渡遗址出土“双鸟朝阳”纹饰),进贡行为或隐含对中原“天命”的承认。
参考资料
“贡雉”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与古代历史典故相关,具体解释如下:
“贡雉”指古越裳国向周朝进贡白雉的事件,象征国家强盛、百姓安居乐业。其中:
典故源自《后汉书·南蛮传》记载:周公摄政六年时,天下太平,越裳国通过多重翻译(“三象重译”)进献白雉,以示对周朝的尊崇。
宋代诗人强至曾写道:“禽疑越贡雉,兽讶晋祥麟”,清代黄节也有“海滨贡雉知何日”等诗句,均借“贡雉”表达对盛世的追忆或期许。
“贡雉”不仅是一个历史事件,更成为中华文化中“国泰民安”的经典意象,常见于古代文献与诗词。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典籍原文,可参考《后汉书》或汉典等权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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