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服役,执役。 明 顾起元 《客座赘语·铸钱》:“向也未行广铸,局中供役者不过世业旧工。” 清 昭槤 《啸亭杂录·察下情》:“ 王 制府 士俊 出都, 张文和 公荐一健僕,供役甚谨。”
(2).指供役使者。 明 沉德符 《野获编·佞倖·舍人校尉》:“本朝废中书省,仅留舍人以掌誥敕,尚存 唐 宋 之旧……近代则閤臣之僚属,内殿之供役,与夫入貲为郎者,亦带此衔。”
"供役"的汉语词典释义与法律内涵
一、基本释义
"供役"指不动产权利人(供役地人)为他人不动产(需役地)的便利而承受负担的行为或状态。其核心是土地所有权人允许他人在自己土地上行使特定权利(如通行、取水),以提升需役地的效用。该术语属民法范畴,尤见于地役权法律关系。
二、法律特征解析
供役地人需容忍需役地人的合理使用(如铺设管道),但通常不承担主动作为义务。
供役义务依附于需役地所有权,随需役地转移而转移,不可独立存在。
供役范围需明确约定(如仅允许通行而非建筑),不得超出需役地必要需求,避免权利滥用。
三、应用场景示例
四、现代法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72条明确地役权制度,规定供役地人需按约定提供便利,同时有权要求需役地人支付报酬并最小化对自身权益的影响。该制度平衡了不动产利用效率与权利保护,促进相邻土地资源协作。
权威参考来源
“供役”是一个汉语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略有差异,以下为综合解释:
服役或执役
指为他人或机构提供劳动服务。例如:
明代顾起元《客座赘语》提到铸钱局中“供役者不过世业旧工”,即指工匠在官府中服役。
供役使者
指被差遣、使唤的对象,如清代昭槤《啸亭杂录》中官员的仆人“供役甚谨”。
汉典(高权威来源)明确将“供役”定义为“服役”或“供役使者”,强调其实际劳动属性。而低权威网页补充了词义构成及比喻用法,需结合语境判断。
阿娘凹崄辨丽比肩而立彬郁才色残剩柴禾麨蜜痴鼠拖姜鹑野慈明无双蹿腾撺厢措画簇拥道德义务定乱放弛贩路佛气高等格物院钩剺归省锅灶赫赫英名鹤蝨红云宴黄水驾鲤践政交首嘉穗浄鞭禁微锦臆集体急躁砢碜拉拉夸节匡规浪迹萍踪罹乱绫绢灵蛇之珠艨冲敉平袙复青霄路曲国入孝出悌松叶酒跳蹶同契违旷无冀乌迁乡属黠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