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rticles of tribute] 古时臣子或属国进贡给帝王的物品
封建时代官吏、人民或属国献给帝王的物品。 吴晗 《朱元璋传》第六章二:“官手工业工场的生产,是不须计较成本的,因为一切劳动力和原料都可以向人民无代价征发或由全国各地以贡品的方式供应。”《花城》1981年第4期:“旧时代,封建统治者向这个极北的省分勒索了名目繁多的贡品。”
贡品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与礼仪文化中的重要概念,专指地方政权、附属国或臣民向中央王朝进献的物资。根据《汉语大词典》的定义,贡品是“臣民或属国献给君主的物品”,其核心特征包含政治从属关系与等级象征。
从历史演变角度,贡品制度可追溯至先秦时期的“九贡”体系。《周礼·天官·大宰》记载“以九贡致邦国之用”,包含祀贡、嫔贡、器贡等九类,涵盖祭祀用品、地方特产及手工业制品。汉代《盐铁论》提到“诸侯以珍圭致贡”,表明贡品已成为维系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制度性手段。
贡品的文化意义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在语言学层面,“贡”字从“贝”部,《说文解字》释为“献功也”,其甲骨文字形呈双手奉玉之态,直观反映进献仪式的场景。现代汉语中,“贡品”一词延伸出“顶尖作品”的比喻义,如《现代汉语用法词典》收录的“茶中贡品”等用法。
“贡品”指古代臣民、官吏或属国向帝王进献的物品,具有特定的历史和文化内涵。以下是详细解释:
核心含义
贡品是封建时代下对上级(尤其是帝王)表达臣服或敬意的进献物,通常为地方特产、珍稀物品或优质资源。例如吴晗《朱元璋传》提到,明代官手工业的原料常以贡品形式征发。
性质分类
贡品多为“名、特、优”的极品,包含稀缺珍罕、品质卓越或寓意吉祥的物品,如丝绸、玉石、珍禽异兽等()。
起源与发展
贡品制度可追溯至夏代,《禹贡》记载大禹划分九州并令各州进献特产,形成“任土作贡”的传统()。汉代后逐渐制度化,成为中央与地方、藩属国之间的政治纽带。
功能与意义
文化遗产
贡品文化融合物质与非物质遗产,反映古代中国的物产分布、工艺水平和礼仪制度()。
现代比喻
当代语境中,“进贡”一词常被借喻为向权势者送礼的行为,带讽刺色彩()。
如需进一步了解贡品的具体种类或不同朝代的贡赋制度,可参考历史文献或权威辞典(如汉典、语林捉虫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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