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请命。《易·泰》:“﹝象曰﹞城復於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 高亨 注:“邑人请命不要用兵。”
(2).犹天书。上天垂告下民的文书。《三国志·魏志·张臶传》:“ 张掖郡 玄川溢涌,激波奋荡,宝石负图,状像灵龟,宅于川西,嶷然磐峙,仓质素章,麟凤龙马,焕炳成形,文字告命,粲然著明。”
(3).帝王的诏令。 宋 苏轼 《表忠观碑》:“独 吴越 不待告命,封府库,籍郡县,请吏於朝。” 宋 周煇 《清波别志》卷下:“ 徽宗 曰:朕欲教习书法,告命使能者书之。”
(4).特指告身,授官之符。 宋 岳飞 《辞建节第四札》:“敢望圣慈察臣之愚,实非矫饰。所有告命见在 鄂州 军资库寄纳,伏乞特赐追还,以安愚分。”《续资治通鉴·宋哲宗元祐元年》:“内外官闕,取尝试有效者随科授职。所赐告命,仍具举主姓名。”
"告命"是汉语中具有双重语义结构的复合词,在不同语境中呈现差异化的文化内涵:
一、古代官职制度中的行政术语 指君主授予臣属官职或封号的正式文书。该用法源自《周礼》记载的册命制度,特指周天子通过青铜铭文形式颁布的任命令。唐代孔颖达疏解《尚书》时强调:"告命者,天子所以命诸侯也",凸显其作为权力象征的法定效力。
二、道教仪式中的特殊文书 在宗教语境中,该词指道教斋醮仪式中上呈神明的奏告文书。宋代《无上黄箓大斋立成仪》记载:"凡修斋,须具词叩玄穹,告命灵官",此类文书需遵循特定格式,加盖法印后焚化,作为沟通天人的媒介。
(注:参考来源为《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3卷;《道教大辞典》华夏出版社1999年修订版)
“告命”是一个多义项的古汉语词汇,其含义需结合不同语境理解。以下是综合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请命
指代民众或下属向上级请求指示或帮助。源自《周易·泰卦》象辞“自邑告命”,高亨注解为“邑人请命不要用兵”。
天书(上天文书)
象征上天垂示人间的神秘文书,常见于古代祥瑞记载。如《三国志·魏志·张臶传》描述张掖郡出现异象,文中提到“文字告命,粲然著明”。
帝王诏令
特指皇帝颁布的正式命令。宋代文献中多见,如苏轼《表忠观碑》提及吴越国“不待告命”归顺朝廷,周煇《清波别志》记载宋徽宗要求“告命使能者书之”。
授官凭证(告身)
古代任命官员的文书,即“告身”。此义项强调其作为身份证明的功能,常见于职官制度相关记载。
该词多用于古代文献,需结合上下文区分具体含义,如政治文书、神示符号或官职文件。若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周易》《三国志》及宋代史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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