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請命。《易·泰》:“﹝象曰﹞城復於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 高亨 注:“邑人請命不要用兵。”
(2).猶天書。上天垂告下民的文書。《三國志·魏志·張臶傳》:“ 張掖郡 玄川溢湧,激波奮蕩,寶石負圖,狀像靈龜,宅于川西,嶷然磐峙,倉質素章,麟鳳龍馬,煥炳成形,文字告命,粲然著明。”
(3).帝王的诏令。 宋 蘇轼 《表忠觀碑》:“獨 吳越 不待告命,封府庫,籍郡縣,請吏於朝。” 宋 周煇 《清波别志》卷下:“ 徽宗 曰:朕欲教習書法,告命使能者書之。”
(4).特指告身,授官之符。 宋 嶽飛 《辭建節第四劄》:“敢望聖慈察臣之愚,實非矯飾。所有告命見在 鄂州 軍資庫寄納,伏乞特賜追還,以安愚分。”《續資治通鑒·宋哲宗元祐元年》:“内外官闕,取嘗試有效者隨科授職。所賜告命,仍具舉主姓名。”
“告命”是一個多義項的古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以下是綜合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請命
指代民衆或下屬向上級請求指示或幫助。源自《周易·泰卦》象辭“自邑告命”,高亨注解為“邑人請命不要用兵”。
天書(上天文書)
象征上天垂示人間的神秘文書,常見于古代祥瑞記載。如《三國志·魏志·張臶傳》描述張掖郡出現異象,文中提到“文字告命,粲然著明”。
帝王诏令
特指皇帝頒布的正式命令。宋代文獻中多見,如蘇轼《表忠觀碑》提及吳越國“不待告命”歸順朝廷,周煇《清波别志》記載宋徽宗要求“告命使能者書之”。
授官憑證(告身)
古代任命官員的文書,即“告身”。此義項強調其作為身份證明的功能,常見于職官制度相關記載。
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需結合上下文區分具體含義,如政治文書、神示符號或官職文件。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周易》《三國志》及宋代史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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