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激扬高亢的乐音。徵,五声音阶之一。《汉书·礼乐志》:“展诗应律鋗玉鸣,函宫吐角激徵清。”
2.雅曲名。《文选·傅毅<舞赋>》:“扬《激徵》,骋《清角》。” 李善 注:“《激徵》、《清角》,皆雅曲名。《琴操》曰: 伯牙 鼓琴,作《激徵》之声。”
"激徵"是汉语中具有音乐专属性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高亢急促的徵调音律。该词由两个单字复合构成:"激"字本义为水势受阻而腾涌,《说文解字》释作"水碍邪疾波也",引申为强烈、激越之意;"徵"为古代五声音阶(宫、商、角、徵、羽)中的第四音,《礼记·乐记》载"徵为事",在十二律中对应"中吕""蕤宾"等音高标准。
在古代乐理体系中,"激徵"特指通过特殊演奏技法强化徵调特征的表现形式。据《宋书·乐志》记载,汉魏时期的相和歌常用"激徵之音"营造悲壮氛围,演奏时通过急捻琴弦或加重指法使音色产生裂帛效果。唐代段安节《乐府杂录》更具体描述为"促柱危弦,声如迸泉",形象展现了这种音乐形态的听觉特征。
文学作品中,"激徵"常作为典故出现。南朝江淹《别赋》"琴羽张兮箫鼓陈,燕赵歌兮伤美人"李善注引《汉书》"高渐离击筑,荆轲歌'变徵之声'"即属此类音调,其声凄厉激昂,适合表达壮烈情感。这种音乐表现手法在汉代《房中祠乐》等祭祀乐章中也有应用,通过音调对比增强仪式感染力。
从语言学角度考察,《广韵》将"激"归入入声锡韵,"徵"属平声支韵,二字连用形成仄平声调组合,其语音形态与所表乐音的起伏特性形成通感关系。现代学者王力在《汉语语音史》中指出,此类专业术语往往保留古音特征,是研究汉语音乐词汇演化的重要标本。
“激徵”一词有以下两层主要含义及相关信息:
音乐术语
指激扬高亢的乐音,其中“徵”是古代五声音阶(宫、商、角、徵、羽)之一,对应现代简谱的“5”(sol)。这一用法在《汉书·礼乐志》中有明确记载:“函宫吐角激徵清”,形容音调清越高亢。
雅曲名称
作为古代雅曲的曲名,例如《文选·傅毅<舞赋>》提到“扬《激徵》,骋《清角》”,李善注称《激徵》与《清角》均为雅曲,且与伯牙鼓琴的典故相关。
字词结构
“激”为左右结构,本义指水势受阻后腾涌,引申为强烈、激昂;“徵”在此读作zhǐ(非“zhēng”),专指五声音阶中的第四音。
常见误读提示
需注意“徵”在表示音阶时读zhǐ,而在其他语境(如“徵兵”)中读zhēng,二者不可混淆。
如需更深入探讨音乐理论或历史文献中的具体用例,可参考《乐律全书》《琴操》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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