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易·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 孔颖达 疏:“‘孚号有厉’者,号,号令也,行决之法,先须号令。夬,以刚决柔,施之於人,则是用明信之法而宣其号令。”后以指君王的号令或诏命。 宋 曾巩 《侍中制》:“肆朕纘极,寤寐雋良,果得异能,属之大任,用扬孚号,明諭在廷。” 宋 陆游 《谢赦表》:“臣适以守藩,恭闻孚号。虽与民欣戴,如瞻咫尺之天;然受命祷祈,实劳方寸之地。”
(2).呼吁。 清 顾炎武 《与人书》:“此皆上台秉公持正及大人君子孚号壮拯之力。”
孚号是由"孚"与"号"组成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追溯至先秦典籍。在《周易·夬卦》爻辞中载有"孚号有厉",唐代孔颖达注疏时解释为"以诚信号令天下"(《周易注疏》卷五)。
从单字训诂分析:
在古典文献中,孚号多用于描述政治领域的信用准则,《尚书·仲虺之诰》"克宽克仁,彰信兆民"即体现此意。明代张居正《陈六事疏》"号令者,天子所以威臣民、孚远近之具也",更直接阐明其作为执政者建立公信力的行政手段。
需特别说明的是,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不常用,主要见于研究古代政治哲学、经学注释的学术领域,《汉语大词典》(第二版)第1307页仍收录此条目。
“孚号”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需结合不同语境和文献来源综合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两种解释:
诚信与号召的结合
“孚”指诚信、忠诚(如“深孚众望”),“号”指号召或声音。组合后形容个人品德值得信赖,常用于描述诚实守信的人或行为。
示例:商业谈判中,若对方言行一致,可称其为“孚号之人”。
君王的号令或诏命
源自《易经·夬卦》“扬于王庭,孚号有厉”,指君王通过明信之法颁布的权威号令。
示例:宋代曾巩《侍中制》中“扬孚号”即指传达君主诏令。
“孚号”既可表达对个体的道德赞誉,也可指代权威的公共号令,需根据上下文判断具体含义。其核心均围绕“信”(信任、信用)展开,体现了汉语词汇的语境依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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